質檢總局:汽車召回不能以不當方式蒙混過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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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4日 15:13 北京日報 | |||||||||
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強調,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要求,汽車制造商一旦發現產品有缺陷,不得以“優惠服務”等其他方式解決產品缺陷問題。汽車制造商必須按照召回法規的規定,嚴格按程序進行召回。 據了解,目前國內一些汽車生產廠家由于忌憚主動召回會產生負面影響,因而發現產品存在缺陷后,并不主動向主管部門報告,而是往往打著“優惠服務”或其他名目的幌子
國家質檢總局有關專家認為,這種做法雖然也能解決產品缺陷,但侵害了公眾和消費者的知情權,有損企業誠信。今年10月1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后,企業如果還想采取這種不當的方式“蒙混過關”,最終將付出高昂的代價。 (記者/黃玉迎 通訊員/張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