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為何冒出兩個“120”?急救管理應該規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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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3日 14:30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今日首頁記者 李一超 見習記者 顧強 近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讀者致電本報鹽城24小時新聞熱線13382609110,稱江蘇省大豐市有兩個“120”,一個來自該市最大的綜合性醫院———大豐市人民醫院(以下簡稱人民醫院),一個來自民營的同仁骨科醫院(以下簡稱同仁醫院)。每當發生交通事故,該市的兩個“120”基本上都能接到救援電話,可不知受何原因的影響,人民醫院的“120”通常
120急救車:搶救傷者竟然遇無奈 據大豐市人民醫院一名工作人員回憶,6月27日14時左右,大豐市劉莊鎮向南約2公里處發生車禍,120急救車接警后迅速出發,14時20分左右到達現場。現場有一輛嚴重損壞的面包車停在路邊,按照先重后輕的原則,醫務人員首先對車內一名重傷員進行檢查,經檢查,該男子呼吸停止,生命體征已消失,根據情況分析,該傷員在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前已死亡,醫務人員隨即去搶救其他傷者,但卻受到了一名交警的阻止。該交警要求120醫護人員先把死者拖出面包車,120急救車的駕駛員認為應當搶救幸存者,于是便與這名交警交涉,但該交警卻說:“誰讓你們120來的?”醫務人員堅持要搶救其余傷者,但這名交警就是不允許,并且將一名上了120急救車的傷者趕下了車。直到此時,同仁醫院的救護車才趕到,那名交警見狀后讓傷員上了同仁醫院的車,隨即又將死者的尸體搬上了120急救車,命令120快走。無奈之下,120急救車將死者拖到醫院,然后通知殯儀館將尸體運走。 這些現象讓人不能理解,該工作人員認為,同仁醫院能夠充當“120”的角色,多次從事故現場帶走傷者,是因為同仁醫院與該市公安交巡警部門關系很不一般的原因造成的。而大豐市交巡警劉莊中隊宋指導員的解釋是,因為他們認為當時的重傷員可能還有救,所以才讓人民醫院的醫生先去搶救,并不是為了等待同仁醫院的救護車。 知情人士:同仁醫院扮上120角色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同仁醫院是該市招商引資的一個項目,屬于專科醫院,不具備重大事故搶救的能力。也許是出于巧合,該醫院急救電話號碼為38××20,雖然與人民醫院的“120”急救號碼有很大區別,但在發生交通事故時,“38××120”與“120”卻充當了同樣的角色。 記者在人民醫院的骨科病房里見到一位從同仁醫院轉至人民醫院的事故傷者,該傷者告訴記者,2004年7月15日9時30分左右,他在大豐市南團附近發生車禍,同仁醫院的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沒有對他做任何輸液、包扎固定等處理,而且沒有攜帶搶救藥品及設施,120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后,曾下車詢問他是否需要幫助,但被同仁醫院的一位醫生一口回絕,而另一位醫生則要求120馬上離開。重要的是同仁醫院高額的治療費用遠遠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圍,所以他很快就轉院了。負責那次接警的醫務人員告訴記者,接警出發的120救護車在前往現場途中,被同仁醫院的救護車超車上前,但本著凡接必到的原則,120急救車繼續前進,但到達時只發現一名交巡警在現場,同仁醫院的救護車卻不知去向。 同仁醫院:不存在電話費的賄賂 據知情人士介紹,令人揪心的事不僅于此,一位知情者對記者說,2004年7月18日上午8時30分左右,大豐市健康西路與常新路交叉處發生一起車禍,同仁醫院急救車先到達現場,不知是沒發現還是故意舍棄,同仁醫院只帶走了兩名年輕傷者,舍棄了另外一名老婦,一旁等待的“120”急救車欲對其實施搶救,但為時已晚。事后,人民醫院得知死去的老婦正是兩位年輕人的母親。對于該市兩個“120”相互競爭一事,當地群眾議論紛紛,一名市民告訴記者,他早就聽說同仁醫院和“110”指揮中心的關系非同尋常,“110”工作人員打一個搶救電話到同仁醫院,就可以得到100元的“電話費”。 同仁醫院行政副院長劉曙明告訴記者,同仁醫院具備重大事故搶救能力,該院的急救號碼尾數為“120”只是一個巧合,并沒有充當“120”的角色,同時他表示,同仁醫院與該市“110”有聯動關系,“110”接警后可以自主選擇撥打“120”還是“38××120”。對于同仁醫院在事故現場能夠帶回眾多的傷者,他則認為是由于該醫院接警后速度快、醫療水平好等原因造成的,根本不存在以“電話費”賄賂相關人員的說法。同時,對于舍棄老婦不救一事他表示不太清楚。而大豐市“110”指揮中心的吳主任否認劉副院長提出的“38××120”與“110”有聯動關系這一說法,同時他表示,大豐市近來出現兩個“120”的情況,已經嚴重影響了醫療市場的秩序,這種情況的造成是與同仁醫院的多種競爭方式分不開的。他告訴記者,他也聽說同仁醫院到處散發小廣告,稱只要發生事故后撥打“38××120”就可能得到一定的話費,當記者問他究竟是什么人撥打“38××120”時,吳主任停頓了一下表示,絕大多數是駕駛員,同時他表示“110”與同仁醫院沒有任何關系。大豐市交巡警劉莊中隊宋指導員告訴記者,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部門只負責事故現場的指揮和處理,不會去干涉“120”急救的事情,至于傷者選擇哪家醫院的急救車更是與交警無關。 記者昨日電話聯系了大豐市公安局陳局長,陳局長告訴記者,吳主任已向記者作了解釋,他認為沒有必要再作解釋。記者通過電話采訪了大豐市衛生局有關領導,該領導在了解情況后告訴記者此事應當采訪該局醫政科,但該局醫政科主任卻對記者表示此事最好直接采訪局長。隨后,記者再次撥打該局長辦公室電話,但已無人接聽。 相關專家:120急救管理應該規范 大豐市人民醫院倪院長認為,同仁醫院“120”的客觀存在對他們醫院的影響不可避免,同時也對他們醫院在接警后的搶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們并不想追究有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他認為只要大豐市人民醫院在醫療水平、搶救速度、服務質量上更進一步,受傷的群眾一定會自發要求到國家指定的急救部門就診。 鹽城市“120”急救中心宋站長聞知此事后告訴記者,今年6月,國家信息產業部、衛生部就“120”急救中心(站)一事下發了通知,通知中強調了原則上一個城市只建立一個“120”急救中心(站),縣級市也可單獨設立急救站,急救中心單獨設置,也可依托轄區內醫療技術力量最強的綜合性醫院設置。同仁醫院“120”的出現,說明了大豐市醫療急救市場的不規范,有關部門應當本著為人民負責的態度,引起高度重視,盡快解決此事。專家指出,隨著國家對醫療衛生行業政策的進一步放開,一些民營醫院進入醫療市場和一些公共醫院進行競爭,使得醫療費用出現下降的趨勢,這對老百姓來說是一件好事。但一些民營醫院在遇到突發事故時,不根據醫院自身的醫療水平和醫療條件,不根據就近原則,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耽誤病人的搶救時間,忽視老百姓的生命安全,那么這種競爭實質上就是損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有效地糾正這種錯誤行為,規范公私醫院之間存在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切實維護老百姓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