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顯示:每年7億噸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湘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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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7日 07:29 東方新報 | ||||||||||
“每年有近7億噸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湘江水域,每年匯入湘江的農藥、化肥量分別為700噸和2.2萬噸左右……”昨日,省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發布《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情況調查報告》指出, 近十多年來,城鎮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問題日漸突出,直接影響到了湘江沿江城市供水和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改善,制約流域內“三化”進一步發展的問題已經開始顯現,在長、潭、衡、株等城市,水污染已成為社會各界十分關注的熱點問題。
現狀 原生水質好下游污染重 保護湘江,直接關系到全流域3000多萬人民的生存和生活。從這次調查的情況來看,湘江水系原生水質良好,礦化度低,硬度小。 就整體而言,雖然湘江干流兩岸有293個排污口,但仍不失是一條好河。目前,干流中上游河段水質,除衡陽市水口山工業區的松柏斷面污染較重外,其余江段水質較好。但干流下游水質狀況不容樂觀,特別株洲、湘潭、長沙城市江段污染較重。 飲水安全基本有保障 2003年,湖南環保部門在湘江流域共布置33個監測斷面(其中干流20個斷面,支流13個斷面),符合或優于三類水質標準的有22個,占66.7%;超過三類水質標準的為11個,占33.3%(均未考慮糞大腸菌群這一因素)。 但是,省環保監測中心通過對湘江干流主要斷面2003年度與1997年度水質評價情況對比,結果發現衡陽、株洲、湘潭、長沙4個城市所轄區域在湘江干流上所設的監測斷面的水質近7年來多數都沒有穩定達到三類水的要求,常出現四、五類水,甚至低于五類。不過,由于我省城鎮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開展較早,各地普遍采取了保護措施,因此,據環保部門監測,2003年湘江流域各市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質達標率均在90%以上,基本保證了湘江沿岸各市飲用水源的安全。 生活污水是污染“禍首” 調查組將湘江流域8個地級市1997年至2003年的廢水排放進行了對照。結果顯示,一方面,湘江流域國家控制的8種污染物中,汞、鎘、鉛、六價鉻、砷、石油類、氰化物等物質的年排放量呈逐年下降趨勢。另一方面,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在逐年增加,至2003年,沿江八市的生活污水總量已超過工業廢水總量。 問題 污染防治六大難題 ★工業污染總量維持較高水平 目前,湘江流域大部分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初步達標,單位廢水中的污染物排放量有較大削減,但污染物排放總量仍維持在較高水平。 據統計,2002年湘江流域COD、總汞、總鎘、總鉛、石油類、氰化物和揮發酚的排放量仍然分別高達11.16萬噸、1.85噸、18.58噸、124.68噸、861.81噸、75.93 噸和18.31噸。尤其是枯水季節,在流量小、流速慢,對污染物的稀釋凈化能力差的情況下,保證湘江水質的難度更大。 ★每年7億噸污水直排湘江 2003年湘江流域8個地級市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就達8億噸,而流域內僅建成生活污水處理廠7座,總處理規模雖已達61.7萬噸/日,但實際年處理量僅為處理能力的41.9%,以致每年有近7億噸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湘江水域。 目前,湘江流域已建成的真正無害化城市垃圾處理設施只有長沙黑麋峰垃圾處理場、衡陽吉興垃圾填埋場、岳陽花果畈垃圾處理場三座。 ★農業面源加劇湘江污染 據初步統計,湘江流域每年使用農藥4萬噸左右,化肥220萬噸左右。每年經雨水沖冼帶入徑流,輾轉匯入湘江的農藥、化肥量分別為700噸和2.2萬噸左右。畜禽養殖污染比重也不斷上升。因此,農業面源污染也是導致湘江有機污染負荷逐年提高的重要原因。 ★重點環保項目建設不力 2002年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湘江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中列出了2005年前應完成的27個水污染防治重點項目,但到目前為止,上述項目只完成1項,在建14項,處于前期工作的9項,還有3項仍處在規劃階段。 ★部分地區管理失控 調查組在調查中發現,一些地區新建項目特別是開發區存在環境管理失控現象。有的所謂開發區成了環保部門執法的禁區,上了一些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資源消耗高、環境污染大的項目。 ★礦山開采影響嚴重 目前,郴州境內屬湘江水系的東河、西河、郴江河和屬珠江水系的楊家河、玉帶河、甘溪河全都遭到比較嚴重的污染,當地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另外,目前湘江流域已形成小水電開發熱潮,而這些項目許多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或者缺乏全面規劃和嚴格論證,存在生態安全隱患。 建議 四大重拳整治湘江污染 ★實行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 對于湘江流域水污染的防治,調查組建議,黨政一把手要負總責、親自抓。建議省政府實行流域水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及時協調解決湘江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問題。要把流域出境斷面水質改善情況列入市縣環境保護責任書,作為重要內容加以考核,對水污染防治不力,轄區水環境狀況沒有明顯改善的,實行責任追究。 ★進一步促進公眾參與 調查組建議,省人大常委會修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就污染物總量控制,長、株、潭經濟一體化環境保護管理,湘江枯水期水污染事故預防,政府機關和領導干部環境保護違法追究以及加大不法排污企業的處罰力度等方面的內容作出明確規定。 同時,流域內各級政府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在環境管理工作中要進一步促進公眾參與,擴大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要進一步改進湘江水環境信息發布制度,重大水污染事故公開制度,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建議對流域內省屬大型企業實行企業法人環保違法引咎辭職、免職制度。 ★環保設施建設營運市場化 調查組建議,要督促郴州、湘潭和永州市加快配套管網建設,婁底和衡陽市要加快污水處理廠籌建,推進全省公用環保設施建設和營運市場化。 建議省政府在即將制定和實施的環保三年行動計劃中,把衡陽水口山工業區、郴州鯉魚江工業區、株洲清水塘工業區、湘潭竹阜港化工小區、湘鄉市工業區作為重點,加快這些地區污染治理步伐。 ★解決四大重點問題 “加強湘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當前4大問題建議省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分別負責,拿出解決方案。”調查組建議。 首先是郴州、衡陽、婁底三市礦山生態破壞的恢復與重建。在這三市部分地方由于礦產資源亂采濫挖帶來的生態破壞和水土流失怵目驚心;其次是東江湖水環境保護條例中規定應由省政府制定的有關政策措施尚需作協調落實工作;另外,湘江支流瀟水、洣水、淥水等小水電開發建設處于無序狀態;還有《湘江長株潭段生態經濟帶建設環境保護辦法》需要具體落實到省直有關部門檢查實施。 新報記者 朱浪 實習生 鄧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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