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頒布旅行社組團細則 歐洲游超5人方可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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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3日 07:59 北京晨報 | ||||||||||
晨報訊 (記者 王一寧) 昨天下午,市旅游局公布了9月1日起“歐洲29國”旅游開放的實施細則。旅行社人士稱,有了這些關于簽證、組團的辦法,動作快的旅行社從今天起就可以接受游客報名了。 市旅游局“實施方案通知”中規定:只有“國家旅游局批準的特許經營中國公民出國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才有權組織中國公民赴29國旅游,29國的駐華使領館將授權這些旅
根據歐洲“申根協定”,持有一國護照可前往別國的特殊性。通知要求,旅行社組團前往“申根國”,原則上要向主要目的國申請簽證;如主要目的國不確定,則向第一站目的國申請。申根國駐華使館將為游客簽發“個人申根簽證”,標注“ADS”字樣,有效期最長30天。 為防止以“出境旅游”的名義組織偷渡及非法移民,通知要求“旅游團人數應不少于五人”。此外,中方領隊應確保旅游者“團進團出”,并負責收集和保管旅游團成員的機票影印件和護照副本,如發生滯留或失蹤等重大問題,要協助有關部門作好遣返工作。 頭條鏈接 歐洲游29國名單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意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以上為申根國)、瑞士、塞浦路斯、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托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愛爾蘭、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列支敦士登、羅馬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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