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所有抗菌藥都須憑處方購買說法不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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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9日 16:31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7月9日電 據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出,現在一些媒體將新規定理解為“所有抗菌藥都只能憑醫生處方購買”不妥。 藥監局發言人明確表示,從7月1日開始,嚴格憑醫生處方銷售的是抗菌藥物類、磺胺類、抗結核類、抗真菌類和喹諾酮類共5類約400種抗菌藥,而另外180余種非處方抗菌藥仍可自行購買。實行部分抗菌藥憑醫生處方購買,不僅不會導致普通消費者買藥治病不方便,
有關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說:“部分抗菌藥不能隨便買會耽誤治病”的擔心是完全多余的。因為據初步統計,大概有1000多種有抗炎效果的藥物是消費者可自行購買的非處方藥,其中含抗菌藥物的非處方藥有180多種,具有抗炎作用的中藥非處方藥300多種,另有500多種抗炎解毒的中藥。大部分百姓服用抗菌藥物,主要是治拉肚子、感冒、腸胃炎等,黃連素等具有抗炎作用的非處方藥是他們經常購買的主要藥品。因此,消費者完全不必驚慌,誤以為從此看任何病都得上醫院開處方,也不會使農民看病成本增高、看病更難。然而,需要強調的是,如果到了需要用處方類抗菌藥的程度,那就最好去醫院治療。 針對一些企業“經營利潤受損”的抱怨,藥監局市場監管司趙曉鳴司長認為,我國之所以濫用抗菌藥物到了如此嚴重的地步,正是因為一些藥廠擴大抗菌藥物生產規模,個別不負責任的醫生動輒開大藥方,對病人無限制開抗菌藥物。實行部分抗菌藥憑醫生處方購買,與國際接軌,是大勢所趨。藥監局市場監督司藥品督察處陳處長也強調了“不憑處方銷售抗菌藥物的藥店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最高罰款可達到3萬元”。 針對“抗菌藥物濫用的主要責任是醫生,藥監局的新規定只能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的看法,國家藥監局官員透露說,最近衛生部也將出臺一項管理辦法,內容就是對醫療機構臨床使用抗菌藥物的方法進行規范管理。(姚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