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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生豬屠宰行業大整頓:肉價上漲的背后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8日 09:13 南方周末

  □本報記者 何海寧

  重慶,7月1日,豬肉價格陡然上漲!

  當天,記者在當地兩家農貿市場了解到,精瘦肉每斤從7元多漲到10元,五花肉從3元多漲到了6元,就連帶脂肪的豬皮也從1元多上漲到了4元。而《重慶晨報》7月2日更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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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場原本9元1斤的里脊肉竟然賣到了15元,漲幅近70%!

  市民一片怨言。

  這一切,都源于一場正在開展的生豬屠宰行業大整頓。而出現如此后果,卻是主導整頓工作的有關政府部門始料不及的。

  整頓初衷

  對于重慶來說,生豬屠宰業一直是本難念的經。“市人大年年有議案,要求整頓這個行業。”一位市政府官員告訴記者。

  據他介紹,1998年以前重慶的生豬屠宰是“點多面廣檔次低”,主城區有上百個屠宰場,每個屠宰場背后有數十個作坊。“一個作坊就是一把刀一口鍋,這樣算起來就有上千把刀和上千口鍋,衛生、環保條件差,根本談不上監控,老百姓沒法吃上放心肉。”

  1998年,有關政府部門對生豬屠宰業搞了一次“簡單的加法”——將各作坊重組并予以合法化,使得對這個行業的監控開始有了點眉目。

  2001年,市政府又出臺了《重慶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渝府發104號文件,下稱“104號文件”),提出了生豬定點屠宰的要求。“原計劃兩年內在主城區推行,但由于機械化屠宰場建設進度跟不上,后來推遲了。”該官員說。

  2003年8月,國家商務部會同食品藥品監管局等7部門聯合召開了全國生豬屠宰市場集中整治電視電話會議,并下發了《關于加強生豬屠宰管理確保肉品安全的緊急通知》(商運發?2003?275號),要求各地全面開展定點屠宰廠(場)清理整頓工作,確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2004年4月,商務部又發出《關于開展全國生豬屠宰專項檢查的通知》,決定在5月下旬至6月底派出督察組,對各地開展集中整治的情況進行檢查。

  在這樣的背景下,重慶市政府辦公廳于5月25日下發了《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渝府發48號文件,下稱“48號文件”),要求整頓生豬屠宰行業,讓市民吃上放心肉。該文第5條規定:主城9區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手工屠宰場必須于2004年6月30日前關閉,所有手工屠宰場原取得的定點屠宰手續自2004年7月1日起一律作廢。

  然而,這份文件不僅招致了多位手工屠宰場主的強烈反彈,還令相關政府部們成了“民告官”的對象。

  關閉之后

  據了解,此次被關閉的手工屠宰場共有58家,其中江北區肉食品加工中心是規模最大的一家。該中心現有職工200多人,日屠宰量在1700到2000頭,鮮肉銷售覆蓋了5個區的農貿市場。

  這家屠宰場的營業執照、動物防疫合格證、衛生許可證和定點屠宰標志證書齊全。可一夜之間,這些“合法證書”都變成了廢紙。老板楊順木很不解:“我辛辛苦苦做了這么多年,屠宰經營權都是通過法定程序獲得的。怎么一下子說變就變了?”

  許多屠宰場主發出了同樣的疑問,其中包括沙坪壩區回龍壩興旺屠宰場老板陳興萍。她的企業去年還曾被重慶市動物衛生檢疫站認定為“重慶市放心肉工程示范屠宰場”。

  陳興萍說:“國家規定只要有檢疫、檢驗兩個印章和合格證書,豬肉就可以在市場上流通,市里不能憑一個文件說關就關。”

  7月1日被強制關閉之后,楊順木及手下200多名員工無所事事。“政府沒有考慮怎么善后,只是要我們等著。”他說。

  而與此同時,取得江北區生豬定點屠宰經營權的重慶兆隆肉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場的4條全自動流水線開始作業了。記者在現場看到,目前這里依然是個大工地。該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張鴻飛告訴記者,這家屠宰場8個月前剛開始建設,估計工期還要1年時間。所以雖然其設計年屠宰生豬120萬頭,但現在遠遠達不到這個數字。

  供不應求的結果,自然是市場上豬肉價格飛漲。

  “民告官”

  楊順木是6月4日接到《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政府關閉屠宰場決定書》的。他的屠宰場被強制關閉的理由有兩條:一是不符合國家現行生豬定點屠宰場的基本條件,二是在104號文件實施后,未被審批確定為生豬定點屠宰場。

  但楊順木對此感到難以接受,他決定訴諸法庭要“政府解釋清楚”。

  6月24日,楊順木向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江北區政府,要求法庭確認區政府關閉屠宰場的決定書違法并予以撤銷。

  陳興萍和重慶市渝北區正大畜禽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勇也于同時采取了同樣的法律行動,陳興萍還將市政府列為第二被告,要求其對48號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目前,這3宗官司法院已經立案。

  據了解,104號文件除確定在主城9區(除渝中區外)中原則上各設置1個生豬屠宰廠(場)外,還要求規劃區范圍內的屠宰廠(場)必須達到二級標準,即機械化屠宰的標準。而手工屠宰場只屬于三級標準,按規定將被清理。

  7月3日,一位市政府官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談到,104號文件就是市政府整頓生豬屠宰行業的依據。“手工屠宰場達不到文件所定的標準。”他說,“定點不是終身制。現在城市發展了,只要你不符合法定條件就能撤,不是以前審批了就不能撤。”

  但上述3原告的代理律師周立太卻認為,104號文件和48號文件是與國務院頒布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相抵觸的。“國務院的條例和重慶市的辦法,都沒有規定不允許開辦手工屠宰場。按照國務院的條例,只要是定點屠宰場檢疫、檢驗合格的豬肉,都可以在市場上流通。”

  對于104號文件制定的定點屠宰場標準,周立太也認為它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國家鼓勵生豬屠宰場向高級別發展,但不是說要關閉手工屠宰場。”他說,“起訴的3家屠宰場都是經過法定程序審批,獲得了當地政府依法確定的定點屠宰許可的,他們的經營行為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同時,周立太還對政府關閉屠宰場的程序提出了異議。他說,《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聽證之后才能作出處罰決定。“但關閉楊順木的屠宰場的聽證會是6月10號開的,可關閉決定書卻是6月4號作出的。這嚴重違反了法律程序,剝奪了楊順木的聽證權,應當認定為無效。”

  定點之爭

  104號文件出臺后,重慶市的生豬屠宰業面臨重新洗牌的境地。而楊順木從2000年起就年年向江北區商委提出申辦二級機械化屠宰場的申請,但每次都遭到拒絕。這讓他很疑惑:“我們同意屠宰場應該向高級別發展,現在我們也有建設機械化屠宰場的能力,可為什么每次申請都得不到同意,甚至連個答復也沒有?”

  對于楊順木的疑問,上述市政府官員沒有正面回答問題,只是強調“市政府沒有規定要用什么方法確定定點屠宰場。”

  按照《重慶市生豬屠宰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辦定點屠宰場的單位和個人報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商品流通行政部門即商委審批,各個區商委會同農牧、環保、衛生、規劃、國土等行政部門進行選址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同級人民政府進行定點資格審批并報市商委備案。

  2002年底,江北區商委采用招標的方式確定定點屠宰場,包括楊順木的屠宰場在內一共有3家參加了競標。最終重慶兆隆肉食品有限公司以400萬元的價格獲得了江北區10年定點屠宰經營權。

  但楊順木對此提出了質疑:“競標條件要求有10年以上的生豬屠宰工齡。我已在這個行業工作16年了,可兆隆公司的老板以前是搞建筑的,他怎么有資格參加競標?”

  企業競標資金的投入,最后也變成了飛漲的肉價的一部分。兆隆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張鴻飛坦承:“我們的肉價肯定比手工屠宰的高。因為我們要計算環保處理設施費、固定資產投入以及競標經營權的資金投入等等。”

  渝北區商委也對該區定點屠宰經營權進行了招標,重慶旺峰肉業有限公司(競標成功后才成立的)以80.4萬元的價格中標。

  然而,2004年,重慶市商委又批準華牧種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渝北區興建生豬定點屠宰場。這就使該區出現了兩家由不同政府部門確定的定點屠宰場。

  旺峰公司一怒之下把市商委告上了法庭,這單官司目前尚未判決。據原告代理律師稱,市商委在被起訴后曾發文要求渝北區商委把80.4萬元退回去,但對方不答應。

  與江北區、渝北區相反,一些區的商委并沒有把定點審批事宜公布于眾。去年6月陳興萍向沙坪壩區提出申辦二級屠宰場的申請時,區商委的答復讓她“吃了一驚”——該區的定點指標已給了另外一家公司。

  程序之疑

  除了定點屠宰場的規劃和標準外,104號文件還規定“實行等級標準與市場準入掛鉤的制度”,允許高級別屠宰場的肉品流向低級別屠宰場所在地區,禁止低級別屠宰場的肉品流向高級別屠宰場所在地區。據一位市政府官員介紹,這是支持機械化屠宰場發展、限制手工屠宰場生存空間的政策導向。

  但是,這項規定的執行,卻使政府部門遭遇了25宗行政官司,其原告均為陳興萍。

  2003年5月,陳興萍把豬肉從沙坪壩區拉到北碚區銷售,而該區的豬肉是由北龍公司的二級屠宰場提供的。北碚區工商部門認為陳興萍是將“低級別屠宰場的肉品流向高級別屠宰場所在地區”,所以給予了沒收處理。

  陳興萍不服,開始訴諸法庭,要求法院依法確認有關政府部門阻止她的鮮豬肉進入市場銷售的行為違法,并賠償損失。此后她屢遭沒收,屢次起訴,前前后后共告了25次。

  今年3月22日,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判決104號文件與《動物防疫法》相抵觸,確認北碚區商委、工商局等部門強制阻止陳興萍運送鮮豬肉進入市場銷售的行為違法。

  記者從重慶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了解到,今年初該委組織了一次協調會,法院、市人大財經委和內司委、市政府法制辦和市商委等部門均參加了會議。會上達成了共識,認為“禁止低級別屠宰場的肉品流向高級別屠宰場所在地區”的做法違反了《動物防疫法》中關于商品流通的規定,應當給予糾正。

  “市政府也決定出臺一個新文件,對104號文件進行糾正。”市人大法工委蔡開文主任說。

  然而,此后出臺的48號文件卻不是對104號文件的糾正。一位市政府官員解釋說:“官司敗訴,逼得48號文件作出了不情愿的修改:你不是不同意‘禁止低級別的豬肉流向高級別屠宰場所在地’嗎?我們就直接關閉手工屠宰場。”

  按照《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規定》第11條,市人大常委會對發現問題的規范性文件有“撤銷或責成糾正”的權力。但對于陳興萍的案件所涉文件與上位法相抵觸的問題,重慶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以及負責此類文件審查工作的財經委員會的負責人只是表示“尊重法院判決”。

  “假如沒有陳興萍這個案子,是不是104號文的問題就永遠沒辦法發現了?”周立太問道。7月2日,他向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遞交了《關于請求對重慶市人民政府渝府發?2001?104號及渝府發?2004?48號文件進行審查并予以撤銷的申請》。

  據了解,政府規范性文件頒布的事先審批工作是由市政府法制辦承擔的。但現實的情況卻是:法院判決104號文件與《動物防疫法》相抵觸,是在該文件發布3年之后;48號文件是今年5月25日發布的,可7月初記者采訪時,市政府法制辦仍稱“至今沒有收到”這個文件。

  另外,按照上述《規定》的第3條,規范性文件應在制定、發布或作出后的15日內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可是,在48號文件發布38天后的7月2日,記者從重慶市人大法制委和財經委了解到,這個文件尚未送到這些部門手里。

  盡管如此,重慶市生豬屠宰行業的整頓工作,已經根據48號文件熱火朝天地展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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