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消費市場 > 行業專題--乳業 > 正文
 
嬰幼兒奶粉標簽有規范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6日 10:57 北京日報

  本報訊 (記者 黃玉迎 通訊員 張金)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等部門近日發出通知明確要求,嬰幼兒配方粉的標簽必須標注食品名稱、配料表、適宜人群等12項內容;以豆粉為主要原料的產品,應命名為配方豆粉。

  在產品標簽必須標示的內容方面,通知要求嬰幼兒配方粉的標簽必須標注食品名稱、配料表、熱量、營養素(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維生素、礦物質)、凈含量、制造者
進入伊妹兒的網絡豪宅 新浪點點通個性smsDIY
海納百川 候車亭媒體 哪里可以免費發短信?
的名稱和地址、產品標準號、生產日期、保質期、食用方法、貯藏方法、適宜人群等內容。而且,嬰兒配方粉的標簽上還應標明“嬰兒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無母乳時可食用本產品”。適宜0至12個月嬰兒食用的嬰兒配方粉,須標明“6個月以上嬰兒食用本產品時,應配合添加輔助食品”;較大嬰兒配方粉則須標明“須配合添加輔助食品”。

  對于進口嬰幼兒配方粉的標簽,雖然可以不標注“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產品標準號”,但是應標注“原產國或地區”、“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等內容。






評論】【財經論壇】【推薦】【 】【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一
關鍵詞二
熱 點 專 題
中法文化年精彩紛呈
2003年審計報告
馬龍-白蘭度病逝
蓋茨第9次訪華
惠特尼休斯頓北京個唱
全國治理超限超載行動
鳳凰衛視中華小姐大賽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
不良信息舉報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3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