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首訴政府信息不公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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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5日 16:47 經濟觀察報 | |||||||||
本報記者 房煜 上海報道 7月1號下午3時,即《行政許可法》生效15個小時之后,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內,全國第一起“訴政府信息不公開案”的訴訟代理人何國平律師在自己的辦公室里,慢慢點燃一根香煙,開始講述“第一案”背后的故事。
“這是一次構思過的法律試驗,我也想知道,社會各個階層的人,不同層次的法律工作者,會如何看待這起有關信息公開的法律糾紛。至于官司的勝負,”他笑著一彈煙灰,“無論什么結果,我都有心理準備。” “我沒想到他們會立案” 故事要從何律師的委托人董銘的父親多年前購買的一處房產說起。 董銘的父親董克昌先生(職業是律師)于1947年從一法商手中買了位于上海市岳陽路204號(現更名為岳陽路200弄14號)的房產,并攜家人實際居住該房屋,直至1968年7月16日。文革期間,其父母沒能繼續在其屋居住,有關當初購買該房屋的原始資料大部分先后滅失。近年來,董銘多次試圖要回她認為屬于自己的房產。她努力打聽到徐匯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有她想要的檔案,于是一直希望查詢有關檔案,但被拒絕。也曾先后有5、6位律師協助過她,由于歷史原因,國家政策的問題,協助過她的律師都沒有試圖走司法程序,而是通過其他途徑想辦法,當然,全部無功而返。 “直到今年4月的一次法律援助活動中,我和董銘才有了接觸,聽到她向我講起了這件事!焙温蓭熣f。或許因為是律師的女兒,這位已年過七旬的老人仍然對法律有著特殊的敏感。她提了一個讓何律師大吃一驚的問題:“5月1號,《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就要生效了,是不是可以從中想點辦法?” “其實我自己也很關注這個規定,不過是因為另一個原因,”何律師說!霸诼蓭煂崉罩,律師的取證難也是一個老大難問題,特別是在和某些政府機關打交道時,一些關鍵的證據你律師還想拿到?想都不要想。我想屋里在坐的律師也都有感覺!薄兑幎ā返募磳⒊雠_,也使律師們隱隱約約看到了一線曙光。 但是何律師沒有想到有什么切入點,董老太的一句話,讓何律師眼睛一亮。他立刻決定接受委托。 “這是一個難點,但這也是一個機會。”何律師說。 《規定》如有知也絕不會想到,它還沒“出世”,就已經被“惦記”上了。 “當時我還不確定,最后要打這樣一場我從沒打過的官司!被貞浀酱,何律師忍不住笑起來。 在當事人申請查詢未果后,何律師和他的助手王世兵在五一長假后第三天,再次來到徐匯區房產局,持董銘委托書單位介紹信,申請查詢。走之前他向一位朋友大膽預言說:“他們肯定是拒絕! 結果不出所料。何律師解釋說:“我必須依照相關的政策,把所有的程序走完,再看他們的反應。”而且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何律師提及《規定》時,工作人員竟然說:“規定?還沒看到啊! 這時《規定》生效已10天,對此何律師點評說:“一些基層的政府工作人員還沒有反應過來,信息公開的新規定會給他們帶來什么! 然后何律師和助手申請書面查閱并開始算時間,看對方是否會按照《規定》的要求,在15天內給予書面答復,還好對方做到了。答復還是不能查閱,理由是此房屋原為外產,現該房屋已由政府接管。但何律師認為,這回復沒有說明拒絕的法律依據。 “依法行政,你的每一個行政行為都要以法律為依據! 何律師和董銘商議后開始準備起訴,訴訟理由就是依據《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政府信息公開應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除法律明文規定可以免除公開的信息,其余的政府信息必須予以公開。 6月11號,何律師到徐匯區人民法院申請立案, “我想,如果這邊裁定不予受理,我就向上級人民法院上訴,看看不同級別的法律工作者如何看待這個案子! 眼看七天的立案期限要到了,何律師突然接到法院電話,說讓他去一趟。他以為法院真的不予立案。結果出乎意料,案子立了。 并不意味著是一種批評 6月30日下午4時,同樣是在自己的辦公室里,徐匯區政府大樓9層信息辦的一位負責人就沒有何律師那么悠然自得了。記者的突然出現,讓他感到很不自在。應其要求,不披露其姓名職務。 “出現一起案件也是很正常的,我們政府里的人也認為信息公開對政府絕對是好事。對政府工作是一種促進,加強了政府與市民的互動。至于這個案子,法律(司法活動)就是解決社會問題(矛盾)的一種手段,和調解一樣,這個案子更多的是有一種象征意義,因為是第一次嘛。法律就是要適用的,不適用它出臺法律也就沒有用了。” 盡管口頭上說“這很正常”,這位官員仍然出言謹慎,并強調,希望媒體更“客觀些”。因為這在某種程度上,是上海政府主動大力推行信息公開的結果。徐匯區本身也是信息公開工作三個重點區之一。徐律師則說,他個人十分佩服上海市政府開放的胸懷,加大了信息公開,政府更透明了,也無形中加大了工作的難度。 華東政法學院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長鄒榮指出在政府信息公開意識深入人心的地方,才容易出現這樣的案件。從這個意義上說,首例狀告政府信息不公開的案件在上海出現, 并不意味著是一種批評。 其實類似的規定廣州也有,且實施時間早于上海。記者從廣州市政府政務信息辦了解到,沒有人因為信息不公開起訴政府。倪處長說他聽到有人因此打官司時“一下楞住了”,而一位姓尹的工作人員感嘆:“現在公務員不好當了。” 法制辦一位工作人員則把沒有這樣的案件歸功于“我們廣州對信息公開的宣傳比較低調。” “我們希望受到公正的對待” 盡管上海信息辦這位官員認為媒體關注此案有些小題大做,但他也承認,“這個案件如果非說它有意義,那就是在信息公開這個問題上,讓政府和市民處在了一個勢均力敵的位置上。” 而出現這種勢均力敵的原因,是因為有一個相對客觀中立的第三方作為裁判者出現了。 鄒榮認為,“實際上,以往在政府信息公開這個問題上,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信息發布與否的決定權在政府。公民有知情權,但是在政府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不充分的時候,公民沒有相應的法律救濟手段,沒地方保障你的權利。這時就需要一個司法裁判標準,由法官充當一個相對客觀、中立的仲裁方。 司法的介入另一個結果是提起了人們對程序正義問題的關注!靶畔⒐_說到底也是一個程序問題,”何律師指出,董銘即使查到了原始資料,這只是得到了一個證據,并不意味著房產問題就得到了解決。但是董銘覺得,至少她走完了該走的程序,只要法律是公正的,沒有遺憾。 在徐匯區房屋土地管理局信訪接待室里,上海市民龔女士說到這個案子時對記者感嘆,“我們老百姓就是希望獲得公正的對待!彼宰约旱氖聻槔,該局的執法隊隊員到她家送達文書時,不出示證件,而且把材料往地上一扔就走了,她感到很生氣,所以特意來討個說法!拔矣袥]有錯不說,至少你們沒按程序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