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服務納入新《甘肅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2日 07:44 北京青年報 | |||||||||
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甘肅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首次明確將醫療服務納入了消法調整范圍,這為當地消費者享受醫療服務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消協:曾經對醫療糾紛毫無辦法 在得知醫療服務被納入消法調整范圍之內后,已經退休的蘭州市民王習平大爺高興
甘肅省消費者協會投訴處處長陳志剛告訴記者,他們每年都能接到100多個反映醫療糾紛的電話,但由于沒有相關法律支撐,消協很難介入進去。“碰上好說話的醫院,我們還能介入其中為醫療消費者維權,一般情況下都是毫無辦法。” -當地人大:就此舉行立法聽證會 今年4月23日,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就醫療服務是否納入消法調整范圍舉行了首次立法聽證會,代表們圍繞“看病是不是消費”展開激烈辯論。在聽證會上,醫療機構主管部門認為,醫療本身是高風險行業,再加上很多醫院還帶有福利特性,因此醫療不應該納入消法調整范圍;消費者則認為,患者看病是一種消費行為,應該納入其中。 -律師:介入醫療糾紛有了可操作性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作林告訴記者,在認真聽取了各方意見后,甘肅省人大常委會的委員們一致認為,醫療雖然有其特殊性,但患者為了健康使用藥物、進行診治確屬消費行為。患者合法權益受損的行為又時有發生,只有用法律進行明確規定,醫療機構才能更好地約束自己,為患者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故最終決定將醫療服務納入新的《甘肅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中,并在6月4日通過了這一條例。甘肅律華律師事務所的孫智俊律師告訴記者,甘肅省人大將醫療明確納入消法調整范圍,使得消協和律師介入醫療糾紛有了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