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誤經濟補償今起實施 旅客還需等“細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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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1日 07:52 時代商報 | ||||||||||
今日起,國家民航總局制定的《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將正式實施。而昨日記者從沈陽各大航空公司了解到,各航空公司還正在制定包含多種航班延誤補償標準和辦法的《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方案細則》,看來沈陽旅客還要再等待一段時間才能嘗到該《意見》所帶來的甜頭。 新聞背景:航班延誤補償旅客
日前,國家民航總局出臺了《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意見》中提出了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標準分為兩個,一個是延誤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另一個是延誤超過8小時。對于這兩種情況,航空公司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補償方式可以通過現金、購票折扣和返還里程等方式予以兌現。 航空公司:正在醞釀補償細則 昨天,當記者就該意見采訪一些航空公司時,他們均表示,針對自己公司的情況,對旅客經濟補償的標準正在制定中。據介紹,一般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主要有3種情況,即航班計劃、機務工程、地面運輸3個原因。比如一個航班發生延誤,共延誤了4個小時,其中前兩個小時因為天氣原因,第三個小時因為流量控制(空管原因),第四個小時為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如果進行經濟補償,航空公司按1個小時算,還是按照4個小時算? 旅客看法:意在提高航班正點率 “航班延誤其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服務延誤。”昨日記者在大西售票處遇到的李小姐坦言,賠償不是目的,關鍵是航空公司要重視航班延誤后的服務。補償的最終目的是要減少延誤,提高航班的正點率。 而沈陽市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的王副處長則告訴記者,目前,12315接到的航班延誤的投訴非常少。《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作為調解航班延誤糾紛的依據是有積極意義的,但是各航空公司自己制定細則恐怕有失公平性,況且同一個地區執行不同的細則也比較麻煩。(本報記者 馬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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