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大廈業主歡歡喜喜買房子提心吊膽過日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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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22日 12:47 民主與法制時報 | ||||||||||
□本報專稿 記者 印嘉珍 平頭百姓傾其畢生積蓄,左揀右挑買了一套中意的房子,本想在新房中太太平平居家過日子,不料新房隔三岔五冒出質量問題,不僅平靜的生活被無端打亂,還要為新房的質量問題付出賠償,這叫平頭百姓怎能想得通。日前,居住在上海市陜西北路1283弄3號樓寶都大廈的許多業主聯名致信本報,反映他們入住新房后的種種遭遇,其中,尤以居住在1108室
入新居麻煩接踵而至 應該說王先生購房時的房價可以講是最低價的。1998年12月6日,他花了55萬元,買下了由上海玉城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房產商)建造的寶都大廈二房一廳二衛生的居室。王先生對新房甚為滿意,因為寶都大廈毗鄰著名的玉佛寺,他滿以為住在寶都大廈多少能沾點佛光。于是,王先生對新房進行了豪華裝修,打算在此長期安頓下來。但在裝修過程中,新房的質量問題卻令人擔憂,窗簾架安上沒幾天就突然塌下,究其原因是墻內盡是沙漿,沒辦法,王先生只得將墻體打穿,用鋼筋穿過墻洞,硬生生將窗簾架吊住。王先生家的廚房與1101室的廚房僅一墻之隔,1101室在裝修廚房時,水龍頭突然爆裂,水管里沖出的水竟然將兩家的隔墻沖出一個約30公分的洞,水迅速進入王先生家,眨眼功夫,王先生家客廳里已“水滿金山”。兩家鄰居交涉后,雙方均無過錯,錯在誰?錯在墻體太“嫩”,最終,房產商賠了王先生15000元的地板損失費,賠了1101室數百元的材料損失費。盡管王先生得到了賠償,但被水浸泡過的地板拱起已無法復原,于是,王先生一家只得小心翼翼地在七高八低的地板上居家過日子。 這樣的日子過了沒多久,王先生又發現了“新大陸”——主臥室與主衛的隔墻隱約出現水跡,日子一長,水跡逐漸蔓延,半截墻面好似一張地圖。王先生經過仔細研究后,確定是主衛滲水。但主衛安裝的浴缸,墻面地面全用瓷磚覆蓋,這裝修得好好的,怎么會滲水呢?對建筑頗有研究的王先生費盡心思也找不出原因,不得已,只得找到房產商,經過多個回合的談判,物業公司總算為王先生家重做了主臥室的墻面。但是,重做墻面只是治標不治本,沒過多久,老地方又故態復萌,王先生不好意思,也沒有精力再找房產商談判,只得自己動手將主衛的四周用硅膠封住。 2001年初,王先生的鄰居1107室發現客廳墻面返潮起殼、地板及門套有隆起發黑等現象。經物業公司檢查后,認為是王先生家的客廳衛生間滲水所致。于是,1107室向法院起訴,要求王先生采取防水措施并賠償經濟損失。原本和睦相處的左鄰右舍,因為房子的質量問題鬧得反目成仇對簿公堂。 打官司反被判令賠償 審理過程中,法院委托上海市房屋質量檢測站對1107室滲水原因進行檢測鑒定。2002年12月10日,檢測站出具了《房屋質量檢測報告》,該報告載明:“房屋概況:交房時,房產商提供的房屋為初裝修標準,衛生間地坪、墻面未做防水層。受潮原因:1房產商造房時對衛生間未做防水層,2王先生在裝修衛生間淋浴房時也未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檢測結論:1107室受潮,主要是王先生未采取防水措施,淋浴房的水源順著樓板滲入1107室所致。” 嗣后,法院又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1107室的財產損失修復工程進行了價格評估,評估結論為7744元。 2003年5月20日,法院判決王先生對自家客衛采取防水措施;賠償1107室裝潢損失費7744元;房屋檢測費5000元、受損修復評估費1000元、訴訟費320元均由王先生承擔。 王先生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王先生認為,1107室受潮的原因,主要是房產商在造房時,衛生間未做防水層所致,應由房產商承擔1107室的賠償責任。二審法院經審理后,駁回了王先生的上訴,法院認為,房產商未做防水層,王先生可以另行起訴房產商。于是,王先生按照法院的指點,將房產商告上了法庭。 王先生訴稱: 1、原被告的《售房合同》明確約定,所售房屋符合“初裝修標準”。而“初裝修標準”是一個特定的概念,國家建設部于1994年6月16日頒布的《住宅工程初裝飾竣工驗收辦法》第5條第6條規定:淋浴間的防水層在施工階段要一次到位。 2、已被法院確認的《房屋質量檢測報告》明確載明:房產商出售的房屋是符合“初裝修標準”的,而房產商在造房時,衛生間未做防水層。房產商涉嫌出售偽劣產品。 3、由于房產商未做防水層,導致1107室滲水受損,對1107室、1108室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房產商承擔,要求房產商賠償2萬元,補做防水層并承擔因補做防水層而造成原告的經濟損失。 房產商則辯稱:我們造的房子符合《上海市住宅建設設計標準》,并且在造房時,我們也采取了防水措施,房屋經過驗收為優良等級。1107室滲水的原因,是王先生造成的,所有的經濟損失應由王先生承擔。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王先生變更客廳衛生間原設置的浴缸為淋浴房,在改建時未采取防水措施,致使相鄰的1107室受損,主要責任在于王先生。房產商交付的房子沒有違反《上海市住宅建設設計標準》,在造房時,也作了相應的防水功能上的考慮,但賣房時未將衛生間沒做防水層的情況向王先生作特別告知,未盡告知義務,應承擔一部分責任。遂判決房產商賠償4690元。 眾業主如何集體維權 一石激起千層浪,王先生拿到判決書后,在寶都大廈引起了哄動,許多業主自從入住寶都大廈后,衛生間都程度不同地發生滲漏水現象,輕者墻體受潮起殼、重者墻體長青苔,地板爛掉重鋪。幾年來,業主們與房產商交涉了無數次,因為業主們不知道房產商在造房時沒做防水層,所以交涉時多少有點底氣不足。現在,王先生的二份判決書和《房屋質量檢測報告》都明白無誤地向業主們告知——開發商沒做防水層。備受房屋質量問題折磨的業主們,有了上述尚方寶劍后,決定集體狀告房產商。 盡管法院二份判決的前提是房產商沒做防水層,但板子還是打在了王先生身上。法院認為,王先生擅自將客廳衛生間的浴缸改為淋浴房,在改建時又未采取防水措施。但整幢大廈的現實情況卻使業主們胸有成竹:首先,交房時衛生間根本沒有安裝潔具,所以,不存在業主將浴缸改成淋浴房;其次,退一步說,即使法院的說法成立,那么有部分業主在客衛安裝的則是浴缸,但滲水現象并不遜色于王先生家;再退一步說,即使房產商做了防水層,而目前幾十戶房屋衛生間出現滲漏水現象,那也是質量問題,目前,國家對住宅衛生間滲漏水的保修期為5年。 6月8日,記者前往寶都大廈實地觀察。走進1104室,寬敞的客廳窗明幾凈,墻上掛著一幅中國少女向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獻花的照片。主人程先生向記者介紹,他原先居住在金匯花園,1995年克林頓訪華時,曾去他家做客,照片上獻花的少女是他女兒。1998年,程先生作為置業買下了寶都大廈1104室兩房一廳兩衛,經過裝修后租給了德國商人波羅,因波羅忙于商務,早出晚歸,主臥衛生間滲水將主臥室的木地板爛掉了,波羅也沒太在意。2001年的一天,波羅下班回家,一腳將爛地板踩斷,魁梧的波羅重重地摔在地上造成腿骨骨折。程先生聞訊后,又是賠錢又是重鋪地板。但新地板鋪好沒過多久又爛掉,現在已是第三次鋪新地板了。程先生說,“由于房屋受潮發霉,對人體有極大的傷害,房客們再也不愿租這樣的房子了,再則,妻子的單位調到寶都大廈附近,所以我們一家才從金匯花園搬到這里。你們現在看到的都是漂亮的一面,我們家里見不得人的地方都用‘遮羞布’遮起來了。”程先生邊說邊將客廳近客衛的地毯掀起,只見發黑的木地板裸露在外。程先生說,這里的地板爛了又換也已三次了,沒辦法我只得用地毯蓋起來。我與王先生家不同的是,我的客衛安裝的是浴缸,但滲水現象比王先生家還嚴重。而我主臥室近衛生間的木踢腳板已爛成一個個窟窿,我也只得用家具將其遮住。 隨后,記者又看了另幾家住戶,清一色是衛生間滲水,墻面起殼,地板發黑隆起,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目前,王先生已向法院提出上訴,他認為,一審法院確認房產商符合《住宅建設設計標準》,但該標準是針對動遷房的,而我買的是符合初裝修標準的商品房。二審結局如何還不得而知。但寶都大廈的業主們說,無論王先生的上訴能否勝利,我們都將集體狀告房產商,因為我們手中握有“房產商未做防水層”的有力證據。我們相信法院會依法作出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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