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機場咖啡廳欺騙顧客的處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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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1日 15:53 中評網 | |||||||||
茅于軾 北京青年報報導了首都機場咖啡廳一杯咖啡索價88元的事。第二天北京青年報接著又報導了首都機場物業商業管理部門對犯規的商號作了罰款處分。對于這項處分我有兩點評論。
首先,管理部門按照價格法和工商管理部門的規定,無權對商家的定價作出硬性規定。說明我們的政府依法辦事,盡管咖啡的定價很不合理,但是商家確實有權對自己的商品定價,這是商家的權利,政府不能干預。然而商家有權為自己的商品定價,僅僅指競爭性商品而言。對于壟斷性商品,價格要由價格管理部門審批。機場的咖啡廳實際上是壟斷的,在安全檢查線以外只有這一家,所以價格應該有所制約。 現在處罰的理由是咖啡廳同意將88元一杯的咖啡降價為38元,違背了不能議價經營的規定,似乎咖啡廳堅持88元就不違軌了,就是合法經營了。這實在叫人難以接受。咖啡廳所犯的規矩是事前故意隱瞞商品的價格,誘騙顧客,事后拿出價格表,敲詐顧客。如果事前告訴顧客咖啡要88元一杯,他確實就沒有犯規。但是88元一杯的定價還要由管理部門審定。 我對工商管理的違軌處罰規定不大了解,不知道應該怎樣處罰最合適。處罰必須恰當,既不能過頭,又不能太輕描淡寫。如果可能,在該咖啡廳的門口掛一個“信不過商店”,掛上半個月,我想是再恰當不過了。此外,咖啡廳商品的價格應該按照壟斷商品定價的辦法管理,即要經過物價管理部門的審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