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將從7月1日在城鎮范圍內實行階梯式水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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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1日 07:16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6月10日電 (記者 殷麗娟) 記者從北京市市長王岐山10日主持召開的聽取社會各屆代表對水價調整及階梯水價意見座談會上了解到,北京市將從7月1日起,在城鎮范圍內實現集中供水的、可單獨按戶計量用水的居民用戶中,實行階梯式水價。但在一表多戶的平房居民中,暫不實行階梯式水價。 據了解,目前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實行階梯式水價的定量方式,均是采用按戶定量
根據國家計委、建設部頒布的《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階梯式水價分為三級,第一級水量基數為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第二級為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用水;第三級按市場價格滿足特殊需要用水。每個用水階段執行不同的價格標準。 按照《北京市水價調整及階梯式水價初步方案》,階梯式水價價格級差擬采用1:3:5或1:2:5,即第一級水量價格為居民基本生活水價,第二級水量價格為居民基本生活水價的2位或3倍,第三級水量價格為居民水價的5倍。階梯式水價的計量方法將按四口家庭核定水量基數,每人月均用水量3立方米,4口之家的一級用水量為12立方米。對四口人以上的家庭,居民可持有效證明到有關部門申請按實際戶籍人口核定水量基數。為了方便居民用水淡旺季自行調劑,實行階梯式水價以后,每半年查一次水表。 北京市市長王岐山表示,提高水價和實行階梯式水價的目的是培養人們節約用水的觀念,提高人們節約用水的意識。發揚中華民族“勤勞節儉”的傳統美德,努力把北京市建設成節約型的城市。(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