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牡丹交通卡又被告 高額補辦收費于法無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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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5日 07:42 中國青年報 | |
相關專題 牡丹交通卡風波頻頻 記者 王亦君 補辦一張牡丹交通卡應該收取多少費用?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規定,100元。但有消費者認為,這一收費于法無據!拔逡弧鼻,北京市民喻山瀾因此將工行北京分行及其下屬的宣武支行告上法庭。 此前的2000年6月,兩位律師認為北京牡丹交通卡存在六大問題,侵犯了持卡人的財產安全,將其告上法庭。5月21日,工行北京分行有關人員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堅持認為:“收費高是因為這張卡的科技含量很高! 喻山瀾在起訴書中稱:去年7月,自己不慎將牡丹交通卡丟失。到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宣武支行白紙坊儲蓄所辦理補卡手續,被收取100元費用。事后,他了解到,工商銀行執行的這一補辦收費標準并沒有報價格主管部門———北京市發改委審批,違反了4部委制定的《集成電路卡應用和收費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 喻山瀾認為,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沒有合法依據,工商行在補卡時收取的費用屬于不當得利。 據此,喻山瀾將宣武支行與北京市分行作為第一、第二被告起訴。 據了解,牡丹交通卡是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和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1999年聯合推出的駕駛員違章記分管理辦法的重要載體,已經發出350多萬張。牡丹交通卡一年一審,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否則,駕駛員將受到處罰,甚至被吊銷駕照。 后來,他聽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的人說,補辦交通卡收取100元的費用是總行批準的。之所以收費高,是因為那張卡上有芯片,還是進口的,成本高。但成本有多高,這位人士沒有透露。另一個原因是,當初發放交通卡時,銀行是免費的。 而喻山瀾認為,這兩個理由都站不住腳———交通卡上是有一塊小芯片,用于儲存交通違章信息。但這塊芯片就那么值錢嗎?普通的信用卡上也有芯片,辦一張,工本費最多10元;IP電話卡上也有芯片,50元買一張,就得到50元話費,卡本身的費用為零。至于當初免費發放交通卡,是銀行與交管部門共同制定的,與機動車駕駛員沒有關系。銀行不能因為感覺當初免費發放“虧”了,而在補辦的時候“找回來”。 他認為,深究下去,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交通卡是張專用卡,有交管部門的強制性規定為后盾,丟了以后必須補辦。說到底,這是一種壟斷。所以,高收費成了必然! 而北京分行的委托代理人在法庭答辯時說———第一,牡丹交通卡補辦收費辦法是1999年根據制卡成本及第一次免費發卡等情況制定的,而國家計委等4部委的《集成電路卡應用和收費管理辦法》,是2001年出臺的。此前,沒有任何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對IC卡的收費作出規定。 從法理的角度來看,如果沒有特別規定,法律法規對以往的行為及事實沒有溯及力。所以,牡丹交通卡的收費問題不屬于該《辦法》調整的范圍。 根據《價格法》有關規定,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牡丹交通卡的定價是企業的一種自主行為,不存在“沒有合法依據”的問題。 喻山瀾當庭表示不能接受。他指出,2001年《辦法》出臺之前的事或許可以不予追究,但《辦法》實施后必須按要求報送收費方案,得到價格主管部門的審批后方能收費。 《價格法》的有關規定針對的是完全市場化的商品,牡丹交通卡是交管部門與銀行一起強制推行的,不是一般的商品。在這一點上,銀行是壟斷經營,自然不應“自主定價”。 庭審進行了一個半小時,法院沒有當庭判決。 隨后,記者試圖采訪北京市交管局有關部門,“新聞官”讓記者去找工行北京分行。 5月21日,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個人金融業務部副總經理武俊杰介紹,牡丹交通卡是由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銀行合作開發的一種集成電路智能信息卡(即IC卡),存儲著駕駛員的姓名、檔案編碼、交通違法行為及處罰記錄、交通事故及處理情況等基本信息,以及駕駛員個人金融信息,用于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對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法行為及事故處罰、審驗、法規培訓、記分等項管理,同時具有金融服務功能。 他說,北京市交管局和工行北京分行就牡丹交通卡簽訂有委托合同,補卡收費標準是分行確定的,和交管局無關!拔覀冎允召M100元,是因為牡丹交通IC卡可以反復讀、寫并可充值,與IP電話卡、不可充值的IC卡區別很大。它的科技含量很高,制作成本是不可充值卡的數倍。我們開發這個系統投入了好幾億元。現在已經發放了350多萬張,目前申請補辦此卡的,只有1萬多張,比例很低! 他還透露,北京市交管局只授權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獨家制作這種交通卡,是為了收費的統一。目前分行正在向有關部門報送補辦收費手續,等待審批。 鏈接 2000年兩律師狀告牡丹交通卡 記者 王堯 “你知道嗎?盡管官司法院判俺輸了,可是我們指出的問題,銀行正一條一條地按照我們的起訴要求在改! 2002年1月,張捷對本報記者談起歷時一年半的“牡丹交通卡官司”,語氣很平靜。 不為媒體和公眾所知的“牡丹交通卡官司”,是張捷和北京實現者律師事務所胡希平律師一起打的一場“公益之訴”,這事牽扯到了北京所有有“車本”人的利益。 牡丹交通卡,北京人很熟悉。全市擁有駕照的司機,每人都必須辦一張牡丹交通卡。有關部門要求辦卡的理由是,為了方便違章司機在銀行繳納罰款。據說原計劃要在全國推廣這個經驗,因為這個訴訟無限期推遲了。 張捷以一個持卡人的身份分析認為,牡丹交通卡以及領卡時簽的格式合同存在六大問題:不許掛失;機器故障的責任由持卡人承擔;要求持卡人必須在活期賬戶保留10元以上余額;由計算機自動生成的密碼有安全問題;卡上不載有客戶服務電話等。這些法律上的“瑕疵”,侵犯了持卡人的財產安全。 2000年6月,他們起訴了發卡的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然后等待立案,一年后,一審判決,駁回了他們的起訴。2001年12月,一個簡短的開庭后,張捷接到了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張捷早有心理準備:“這是意料之中的判決結果。其實,這個案件能夠立案,能夠按照法律程序走這么遠,都是我們沒有想到的! 中間有一個小插曲:知道了這個案件的中國政法大學學生,進行了一個“模擬法庭審判”,學生們判這個官司的“原告”,也就是張捷他們贏了,F場評判的張捷說:“不要僅看法律的表象,還要看到銀行卡技術層面的內因。” 懂銀行卡的相關技術,是張捷要出頭打這個官司的原因。他曾就讀于中國科技大學物理系,畢業后參與過一些銀行卡系統的設計工作!白隹ㄟ@么多年,一看到這個卡,我就想打官司了。自己懂技術還不站出來的話,有些不像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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