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稱食品中甜蜜素的測定不適用于白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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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8日 07:43 北京青年報 | |||||||||
新華社北京5月17日電 近一段時間以來,由于檢驗方法適用不當,個別地方因檢測出白酒中含有微量甜蜜素而查扣了大量產品。對此,我國食品添加劑主管部門衛生部監督司5月11日在《關于白酒中甜蜜素檢驗方法給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白酒專業委員會的復函》(衛監督食便函[2004]36號)中提出:“‘食品中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的測定’(GB/T5009.97-2003)的適用范圍不包括白酒。”環己基氨基磺酸鈉是甜蜜素的學名。
據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白酒專業委員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馬勇介紹,今年3月上旬以來,湖南省岳陽、衡陽、株洲等地質監和工商部門,同時對市場上暢銷的白酒產品進行專項抽查,檢測出四川、貴州、安徽等地的一些名牌白酒中含有微量甜蜜素成分,據此判定其質量不合格,查扣了大量產品,禁止上市銷售,并要處以幾十萬至上百萬元不等的罰款。對此,白酒企業紛紛提出質疑。 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主任助理程勁松說,我國是甜蜜素的生產、出口大國,甜蜜素允許作為食品添加劑在多種食品中使用,只要嚴格遵循“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要求,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按1997年2月1日開始實施的此項標準,甜蜜素可加在配制酒、糕點、餅干、面包、雪糕、蜜餞、話梅等食品中,其中配制酒、糕點等的最大添加量不超過0.65g/kg,蜜餞不超過1.0g/kg,陳皮、話梅等不超過8.0g/kg。 在國家有關部門的協調下,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已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全省質監部門停止對白酒中甜蜜素的查驗,立即解封已封存扣押的產品,允許其正常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