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100元送50元”、“買200元返200元”……“五一”期間,商場的返券促銷又甚囂塵上。當消費者付款拿到一大把返券后,卻發現到處都是“本柜臺恕不參加返券活動”的牌子。對商家這種不斷刺激人們的購買欲望引發循環購物的動機,不少消費者已經洞察。近日京城一些商場還想出了限定返券使用柜臺的“損招”,讓消費者大呼上當。
張小姐看了城西某商場“滿150元送150元券”的誘人廣告,花600多元買了一件商品
,順利地拿到了4張面值150元的禮券。然后她又在各個柜臺認真挑選了總價為600元左右的商品。然而,當張小姐手里拿著好幾張購物小票和那600元券興沖沖地去收銀臺結賬的時候,工作人員卻解釋說,一張券不能買兩個柜臺的商品,只能在同一個柜臺里花。而且,如果在這個柜臺里買的商品價格低于150元,余額不退,返券只能作廢。
在另一家商場,王先生花1200元買了一套西裝,商場按照“買100送50元”的優惠措施,給他送了600元的返券?赏跸壬l現,這些返券只能在固定的柜臺使用,而這些柜臺的商品往往是滯銷貨或倉底貨。
還有一些消費者反映,他們在北三環、西二環附近的幾家商場也中了商場出的這種膩味招。這幾家商場用返券時的“大方”吸引消費者去商場購物,然后又利用一張購物券只能在一個柜臺消費的“細節”規定,在消費者花券購物時設置障礙。讓消費者要么攥著券花不出去,要么就把錢花在沒用的商品上。
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黃國雄認為,返券促銷活動雖然是企業行為,不能硬性禁止。但是,商家在使用這種促銷手段時,不應以指定地點、連環購物等虛假返券手段誤導、欺騙消費者。這樣不僅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而且當消費者看清了商家的真面目之后,也會對企業產生不良印象。(黃玉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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