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償還月均4.9萬月供 北京一業主被迫退豪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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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0日 17:33 北京晚報 | ||||||||||
本報訊 業主拒不支付商品房按揭貸款,開發商被迫承擔了還款義務,替業主返還381萬元欠款。替人還債的開發商在履行擔保責任后即向法院申請行使追償權,向拒不支付“月供”款的購房人討回這筆巨款。日前,此案在一中院順利執結。雙方達成和解,開發商退還購房款,業主退還已購房。 2000年,陸先生選中了北京萬泉新新家園的房子,并向中國建設銀行北京海淀支行
起初,陸先生主動交了一段時間的房屋貸款。然而自2002年9月起,陸先生卻不再向銀行交“月供”了。由于陸先生逾期七個月沒交“月供”,銀行向一中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解除按揭貸款合同,陸先生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并由萬泉物業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一中院判令陸先生償還銀行360余萬元本金及利息,萬泉物業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經法院強制執行,最終萬泉物業公司支付了涉案的本金、利息、罰息、案件受理費等共計381萬余元。 萬泉物業公司在繳納了巨額欠款后隨即向一中院申請行使追償權,申請執行業主陸先生拖欠的巨額房款。經法院做工作,陸先生與萬泉物業公司達成和解協議,陸先生將在萬泉新新花園購買的房屋退還萬泉物業公司,萬泉物業公司將購房款扣除相應墊付款后退還陸先生共計105萬余元。 孫瑩 陳偉 賀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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