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臺監督辦法 霸王條款不修改將被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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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8日 07:33 北京晨報 | |||||||||
據新華社電 (記者 沈汝發) “霸王條款”將被責令修改,拒不修改則對“霸王條款”提供方的名稱、合同名稱和侵犯消費者利益的格式條款的具體內容予以公示。這是記者從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期出臺的《合同格式條款監督辦法》(簡稱監督辦法)中獲悉的。 據介紹,由于合同格式條款是合同條款的提供方在未與對方協商的情況下預先擬定的,在日常生活中普通消費者的權益經常受到“霸王條款”的侵害。出臺監督辦法的目的就
工商部門對格式合同實施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格式條款將要求提供方予以修改,提供方如無正當理由拒不修改,工商部門將同各地消費者委員會配合,對提供方的名稱、合同名稱和侵犯消費者利益的格式條款的具體內容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