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拒交物業管理費 物業公司沒有斷水斷電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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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16日 08:02 新京報 | ||||||||||
新京報訊 (記者 謝煒) 昨天,市國土房管局小區辦負責人明確表示,即使業主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無權采取斷水、斷電的做法,只能選擇合法手段解決問題。 小區辦負責人表示,代收水電氣等費用只是物業公司可以提供的一項服務,但物業公司并沒有斷水、斷電的權力。雖然按時交納物業費是業主的一項義務,但即使業主拒交,物業公司也只能采取合法手段解決問題,比如要求業主委員會督促業主交納物業管理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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