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新規 4成住戶拒拆遷須開聽證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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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7日 08:17 中國青年報 | |||||||||
本報訊 北京市拆遷聽證從即日起執行新規定。該市城市房屋拆遷中,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戶數超過項目拆遷總戶數40%的,區、縣國土房管局在受理拆遷人裁決申請前,應當組織聽證。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區、縣國土房管局應當在舉行聽證5日前將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聽證事項通知裁決申請人、裁決被申請人。區、縣國土房管局視情況還可邀請街道
新聽證制度還規定,各區、縣國土房管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前,應當就強制拆遷的依據、程序、補償安置標準的測算依據等內容組織聽證,并邀請有關管理部門人員、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代表參加。強制拆遷時,應當通知被拆遷人單位代表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無法通知被拆遷人單位或者被拆遷人單位經通知未派人參加的,強遷執行機關應就有關情況做好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