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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京城消費侵權十二大典型案例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17日 07:46 北京青年報

  通過對去年以來本市消費者投訴熱點的分析,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公布了12起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典型案例。其中四起案例都是不法商家借“非典”之機大發“國難財”。更引人關注的是,一些消費者熟知的商家也出現了嚴重的坑害消費者行為,如莊勝崇光百貨商場把舊手機當做新品賣給消費者。

  據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負責人介紹,去年市工商局的12315投訴舉報系統總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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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了消費者申訴12795件,比上年同期減少了7514件,降幅達37%。從投訴情況分析,熱點依然集中在手機、家具、電腦、電視、鞋和空調6類商品,以及房屋中介、洗染和電信3類服務。

  此次公布的12件典型案例為———

  -[案例1]九陽通醫療技術開發部制售假冒消毒液案

  去年4月23日,豐臺工商分局在豐臺鎮陽光四季小區2號樓1207室查獲九陽通醫療技術開發部銷售冒牌“海藍化工”消毒液。經過調查,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在當日從天津市天大化學試劑廠以每斤14元的價格購進了過氧乙酸溶液3.3噸,運至北京后粘貼上冒用的“海藍化工”標識后,以每斤22元至31元的價格出售,妄圖借“非典”時期牟取暴利。工商部門依據《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對當事人處以了10萬元罰款,并沒收了全部3.3噸冒牌消毒液。

  -[案例2]京日日用化工廠制售假消毒液案

  去年4月30日,房山工商分局查獲北京京日日用化工廠利用偽造的衛準批號,制售“強力新84消毒液”。工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當事人予以處罰:沒收偽造消毒液136箱,共計2720瓶,全部予以銷毀。同時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2560元,罰款12000元,并吊銷其營業執照。

  -[案例3]世尊制衣廠制售劣質防護服案

  去年5月29日,北京市工商局執法大隊經調查發現,北京市世尊制衣廠在去年5月1日至7日期間,在未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生產醫用一次性隔離防護服和醫用鞋套。市工商局執法大隊依據《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3490.54元,沒收一次性隔離防護服6878件,鞋套13雙,沒收銷貨款21187元。

  -[案例4]盛東陽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劣質口罩案

  去年4月25日,密云工商分局查獲盛東陽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將非醫用口罩冒充醫用口罩銷售案。執法人員現場查扣紗布口罩4230個。同時該公司還銷售未經衛生部門批準生產、未取得衛生許可批件,且沒有標明生產單位、生產地址、生產日期等應有的說明的0.3%過氧乙酸消毒液。執法人員當場查扣1.5公斤裝的0.3%過氧乙酸97桶。工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口罩4230個、0.3%過氧乙酸消毒液97桶,并處罰款12900元。

  -[案例5]苑煥榮制售假醬油、醋案

  苑煥榮自去年2月18日起,通過對購進的散裝醬油、醋加入白開水、鹽、味精等,勾兌加工成假冒“金獅”醬油、“龍門”米醋。截至去年3月11日被查封時止,其共加工假冒“金獅”醬油、“龍門”米醋1950桶。房山工商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沒收假冒成品醬油、醋1950桶及未加工的散裝醬油、醋2噸、塑料空桶1800個,罰款人民幣16000元。

  -[案例6]亨益冷飲廠制售假冒“伊利”牌小布丁雪糕案

  北京市亨益冷飲廠在去年6月18日至8月11日期間,在本市石景山區模式口地區,生產假冒“伊利”小布丁雪糕。截至被查獲時,該廠共生產假冒“伊利”牌小布丁雪糕2500箱,共計15萬支,全部銷往了天津,獲利5000元。工商部門依據《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對當事人作出處罰:沒收非法所得5000元;沒收假冒包裝箱2300個,罰款5000元。

  -[案例7]東莞佐丹詩木器北京分公司以古夷蘇木冒充條紋烏木案

  2002年5月16日,東莞佐丹詩木器制品有限公司北京銷售分公司賣給消費者孫玉橋8套家具,其中一套8件套戰國沙發和一套218西式酒吧門電視柜都在合同中注明了材質為條紋烏木,總價格152800元。消費者對這兩套家具材質有所懷疑,經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鑒定,其實際材質為古夷蘇木,而非條紋烏木。此后,西城工商分局又會同經營者、消費者將家具再次送檢,檢驗結果也非條紋烏木。經調解,經營者賠償消費者55000元。同時,工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以假充真的家具,并處罰款10萬元。

  -[案例8]莊勝崇光百貨商場銷售手機以舊充新案

  去年12月23日,北京莊勝崇光百貨商場賣給趙某一部西門子SL55手機,價格為3880元。這位消費者隨后發現該手機內存有三條在購買時間以前不同時間、不同手機號碼的短信息,懷疑該手機為被人使用過的舊手機,購買當天即找到經營者要求退機,并要求賠償7760元。但經營者只同意退貨,不同意賠償。經宣武工商分局調查后發現,莊勝崇光百貨商場銷售給趙某的手機確屬使用過的商品。經過調解,商場經營者最終同意為消費者退貨,并賠償購機價款的一倍,共計7760元。同時,工商部門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當事人罰款1000元。

  -[案例9]李紀光銷售假冒“南孚”電池案

  李紀光于今年1月5日從上門推銷人手中購進了840節標有“南孚”字樣的電池,在自己經營的店內銷售。截至1月8日接受檢查時,他共銷售出這種電池816節,經營額1254元。經過南孚電池生產廠家鑒定,他所銷售的電池均系假冒產品。工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管理條例》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沒收、銷毀銷售剩余的24節電池,罰款1500元。

  -[案例10]奧順乳業有限公司商標侵權案

  北京市奧順乳業有限公司在未經瑞士雀巢產品有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從去年1月開始擅自將與雀巢“力多精”近似的“力多健”商標用在其奶產品上,且包裝裝潢也與雀巢“力多精”近似。截至去年7月5日被查獲時,該公司共生產這種奶粉555箱,已經售出515箱。工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管理條例》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銷毀印有“力多健”等字樣的剩余產品40箱,及剩余包裝箱50個,包裝袋6125個,罰款26000元。

  -[案例11]梁玉發銷售糧食缺斤短兩案

  去年9月20日,密云工商分局在檢查中發現個體戶梁玉發銷售的商品缺斤短兩,欺騙消費者。經調查,梁玉發在去年9月16日向河南省臺前縣天福食品有限公司訂購每袋重量為24公斤的面粉1250袋,每袋價格31.68元,但這種面粉外包裝標重為25公斤。同時,執法人員還發現,其使用的臺秤的20公斤秤砣比標準值輕,系被打磨過。對于其這種在經營中故意缺斤短兩、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工商部門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收繳不合格計量器具并罰款1萬元。

  -[案例12]鳳敏冷葷店銷售病死豬肉案

  去年5月24日,密云工商分局執法人員發現,鳳敏冷葷店的近千斤豬肉胴體上有斑點,而且產品沒有進貨發票。據店主李鳳敏交待,其是在去年5月17日從一輛送貨車上以每公斤8元的價格購進的457公斤豬肉,沒按規定查驗檢疫手續,也沒有索取票據,并準備將這些豬肉加工成熟食后在自己的冷葷店銷售。經有關部門對這些豬肉鑒定,發現為病死豬肉。工商部門依據《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銷毀病死豬肉457公斤,罰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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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消協公布十大不誠信行為

  本報訊本市的殯葬行業借助具有的壟斷地位存在著嚴重的不誠信行為。近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披露,由于殯葬主管部門規定壽衣店不允許代銷骨灰盒,因此只能到殯儀館購買。但殯儀館的骨灰盒價格相當高,一般是進貨價格的3至5倍甚至更高。逝者家屬別無選擇,只能購買殯儀館提供的價格與價值嚴重不符的骨灰盒。對此,消協人士指出,殯葬業的一些經營者趁逝者家屬痛失親人、無心計較價格之機,依其壟斷地位,將殯葬商品和服務極不公平地強加給消費者,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記者了解到,在北京市消協今年公布的十大不誠信行為中,具有壟斷經營性的行業仍然是主要的侵權者。其中包括電信運營企業發行的電話卡設置“有效期”,并規定了“過期作廢,余額不退”的霸王條款;醫院在手術前強迫患者或家屬簽署協議等。

  張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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