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購物高峰即將來臨 購物發票當心八大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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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2月22日 07:48 新聞晨報 | ||
據新華社天津12月18日電 節日購物高峰即將來臨。根據以往的消費投訴,消協人士提醒消費者,千萬不要忽略了索要購物發票,而且要當心購物發票陷阱。 據消協人士介紹,對于發票的購物憑證功能,一般商家都非常了解,為此一些不法經營者經常在發票上做文章,設置一些陷阱。消費者在購物時一旦大意或不在乎,就會導致利益受損而不能獲賠。天津消協根據消費者投訴情況,將目前消費領域中經營者在發票上設置 陷阱二:借口沒有發票,要求1周后再取,以避開“七日內退貨”的規定。消費者應要求商家當天開具發票或讓商家寫明購買日期和未能拿到發票的原因以及換取發票的時間,并在該字據上加蓋商家公章,還要簽上售出者的名字。 陷阱三:三包期內換貨,發票上不注明換貨日期。如果您購買商品后出現問題,商家更換了您所要的商品時,您一定要讓商家在以前的購貨發票上注明更換商品的新日期,而所換新商品的三包期要從更換日期算起。 陷阱四:以經營者之間所用的購銷合同代替發票。這類問題主要發生在家具商場,一旦經營者撤柜,商場則稱是消費者與某人的私下交易,與商場無關。遇此情況,您購物時一定要確認清楚,開具發票的究竟是商家本人還是商場,出現問題以后知道應該找誰。 陷阱五:借口已向消費者提供了優惠、作了降價,如再提供發票則要消費者承擔稅金。這種情況是不允許的,可能商家是有意在逃稅。比如,您買一雙鞋要100元,當您索要發票時,商家就以100元已是打折優惠價,要發票就得把稅金再加上。對此,您不要上當受騙。 陷阱六:故意填錯日期。購物時消費者一定要確認發票所填日期是否正確。 陷阱七:不蓋公章或與店名不符。索要發票時一定要認清。 陷阱八:在發票上加蓋“降價或打折商品、售出一律不退”等字樣,試圖混淆與處理商品的界限。只有處理品才不負責三包,而處理品必須是可以使用的商品,不等于廢品。如果發票上遇到加蓋“打折或售出一律不退”等字樣的圖章,應該向商家確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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