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出臺新規定 超過70平米按商品房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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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1月17日 08:10 北京晨報 | ||
晨報訊 (記者 王小星)日前,北京市出臺的《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首次作出明文規定,無業或任職于非國有企業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申請人,住房補貼面積標準按70平方米核定。 無業人員、外企職員在購買經濟適用房進行資格審定時,常會遇到因沒有行政職務或技術職稱而難以進行面積核定的問題。據市建委住宅處工作人員介紹,雖然以前對購房人資 據了解,非國有企業申請人的范圍包括屬非國有性質并且無行政級別的公司,如外商獨資、中外合資、合營、民營、個體等單位。 《補充規定》還對一些在購房中實際出現的問題提出了解決辦法。對于已通過購買資格審核但尚未實際購房前,申請人或配偶因行政職務或技術職稱調升而可增加購房面積的,可以申請重新進行審核;對于原審核表丟失,在有關媒體上公告三個月后方予補辦;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申請人住房補貼面積標準在80平方米(含)以上的,所在單位在核定時須同時加蓋單位公章和人事(組織)部門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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