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歷“超市黑幕”:盤剝供應商 損害消費者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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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1月03日 11:26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一些超市盤剝供應商,間接損害消費者利益的現象時有發生。日前,一位供應商向本報經濟周刊披露了他的親身經歷 林文 王冰是四川一家休閑食品廠(以下簡稱A廠)的銷售經理,今年初奉命到北京來開拓市場 在采購員身上花了近5000元后,商品才獲準進超市 一開始就讓我頭疼的是幾家超市中負責此類商品的采購員,俗稱買手。為了能同買手見上一面,我來回起碼跑了10趟。好不容易見上一面,不到10分鐘就給打發走了。理由往往是“賣場貨架有限,沒地兒擺放你的商品”、“商品沒有特色,你還是看看別的超市吧”等等。后來同行告訴我,在超市的談判室里是解決不了問題的,要花錢在酒桌上、歌廳里,把他伺候舒服了才行。果然,在花了近5000元用來吃喝玩樂之后,買手終于同意引進商品。那段時間真是“上頓陪,下頓陪,最后陪出個胃下垂”。 交給超市的各種費用相當于銷售額的15%,我們連1%的利潤率都拿不到 由于“陪得比較到位”,買手基本上都按超市的“最低標準”和我簽了合作合同。但就是這幾份“最低標準”的合同也嚇了我一跳。 合同明文規定,A廠需要向超市交納的通道費用有10多種:加盟供應商費(進場費),每年5萬元;節慶費,五大節慶每次3000元,計1.5萬元;店慶贊助費,3000元;新店開業費,每店5000元;新品上架費,每個單品300元;海報費,每個單品每期3000元(超市促銷一般15天為一期,全年至少24期);端架促銷費,每期5000元;促銷員管理費,每人每月800元;堆頭促銷費,每門店每期500元;無條件返傭,商品銷售額的3%;有條件返傭(超過規定銷售額后在無條件返傭基礎上增加的返傭)2%…… 其中有些費用是合理的,如海報費;但有的也太離譜了。就拿店慶費來說,稍微有點規模的連鎖超市都有10家以上的店,每家店一年一次店慶,我們都被迫做促銷,有時甚至要打到5折。這已經是很大的支持了,還要我們交所謂的店慶費,簡直太沒道理! 拿北京朝陽區的一家著名超市為例,我們在那家超市的銷售額已做到了200萬元,但按照合同規定,一年下來我們“進貢”給這家超市的錢將高達22.78萬元,相當于銷售額的11%!這還沒算上各種莫名其妙的罰款以及各種“公關”費用。比如有時候送貨稍微不及時,或者消費者有投訴,超市根本不跟你商量就直接從賬款里扣錢。還有些超市的店員,不給他好處就不訂貨,不理貨,縮小排面,或者把商品放在很差的位置,真是上上下下個個都是“大爺”!合同里規定的費用和這些額外的費用全加起來幾乎相當于銷售額的15%,而我們的毛利率也就20%左右,刨掉運輸、人工費用,我們連1%的利潤率都拿不到,甚至還要賠本! 超市要求我們配合它的低價銷售,每次促銷折扣不能少于20% 超市不僅巧立名目收取各種不合理費用,而且還逼迫我們配合它的低價銷售。一般而言每次促銷折扣不能少于20%,如果碰上店慶、春節元旦等,促銷力度會更大。對我們來說賣得越多,賠得越多,但也只能打落門牙往肚里吞。一些單品由于促銷力度太大,使消費者誤以為平時的定價過高,只在促銷時購買,久而久之,這個單品就被超市活活“做死”。我認識一個做豆奶粉的廠家,有一次被逼做“買一贈一”的促銷,促銷期過后,那個牌子的豆奶粉在那家店里就再也賣不動了。 考慮到超市費用,我們不得不把1.2元的話梅按1.4元報價,倒霉的還是消費者 其實,超市盤剝供應商,不僅擾亂了行業的正常競爭秩序和整個市場秩序,最終的受害者還是消費者。 首先,羊毛出在羊身上,超市從廠商身上盤剝的銀兩最終還是要由消費者來承擔。比如我們新推出的一種話梅,成本價是1元,正常加價20%,應該是1.2元給超市供貨,現在考慮到超市15%左右的費用率,我們不得不按照1.4元報價,相當于40%的加價率。堤內損失堤外補,最后倒霉的還是消費者。 其次,為了應付超市無休止的超低價促銷活動,廠家往往拿出一些快要到期的產品,或者質量較次的產品,甚至專門生產品質不好的促銷貨。這對消費者來說無疑是一種欺詐。 此外,從目前的操作來看,一些生產不良商品的廠家,只要買通了超市買手,就能使自己的不良商品登堂入室,并且還能占據較好的陳列位置。而真正品質優良、運作規范的企業,如果不愿意進行商業賄賂,不是被超市拒于門外,就是其產品被放在犄角旮旯里,使消費者很難順利地買到這些商品。 通道費用(鏈接) 零售企業擁有三種寶貴的市場資源,即客源(顧客)、商品(存貨)、空間(貨架),可以統稱為通道資源,它是市場經濟中的稀缺資源。為獲得這些通道資源,生產企業將支付一定的通道費用。從根本上來說,這是一種等價交換的關系。 我們認為,零售企業適當收取通道費用在現階段是可行的,但必須防止片面追求通道費用。當前,有些企業把通道費用作為企業利潤的主要來源,不是認真選擇商品、關注顧客需求,而是以通道費用多少作為選擇商品的重要依據,忽視營運管理和成本控制,造成商品品質下降,顧客投訴增加,周轉速度減慢,有問題商品增多,企業缺乏經營特色。也有一些企業疏于管理,個別員工利用手中的職權,搞暗箱操作,做出損害企業利益和行業形象的行為。這些做法不僅損害了生產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也會影響到零售商的持續健康發展。 (摘自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會長郭戈平在第四屆中國連鎖業會議上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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