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馬斯洛理論 詹國樞大膽提出消費五層次論 | ||||
---|---|---|---|---|
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31日 09:37 《經濟》 | ||||
《經濟》雜志7月號 詹國樞 馬斯洛將人類需求分成五個層次,是為馬氏的“需求五層次”論。 筆者突發奇想,我們可不可以按照這個思路,把人類消費也分成五個層次,構建一個“消費五層次”論呢?我看是可以的。 所謂“消費五層次”論,即把人類的日常消費行為,按照感覺器官劃分成五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觸覺消費。 第二個層次:味覺消費。 第三個層次:嗅覺消費。 第四個層次:聽覺消費。 第五個層次:視覺消費。 以人的感官來劃分消費行為,在經濟學和消費行為學的教科書中,還從沒有過。這樣劃分,乍一看有點怪異,細琢磨卻很有道理。為什么?因為人的種種消費行為,歸根到底,都是為了讓自己的各種感官得到滿足。 為把問題闡述得更清楚,先得把“消費五層次”作一大體界定。 一,觸覺消費——包括穿、住、用、行等,都是作用于人的觸覺器官使其得到滿足的消費。比如,人都需要穿衣,必須穿得暖和,否則就要凍死。人還需要睡覺,喜歡睡得軟乎,否則就很難受。至于要有住房,那是為了遮風擋雨,免受皮肉之苦。出門以車代步,則是為了減輕走路之累,也是為了腳的舒服。 二,味覺消費——這好理解,一個字,就是吃。人不吃飯要餓死,這是天大的道理。更進一步,不但要吃飽,而且要吃好,吃美味的東西,所謂甜、酸、苦、辣、咸,人生之至味也。 三,嗅覺消費——人活著,需要呼吸空氣,否則就要憋死。當然,最好是呼吸新鮮空氣,有負氧離子的空氣,公園里、大海邊、森林旁那樣沁人心脾的空氣。 四,聽覺消費——低標準是不要有噪音,吵得人心煩意亂,睡不著覺。高標準是要聽悠揚的樂曲,聽聽CD和音響,高興了,興許還會花錢去聽一場音樂會。 五,視覺消費——看小說,看畫報,看電影,看電視等等,這是盡人皆知的視覺消費。再往深處想想,人們為什么喜歡在住房外面搞點綠化,種花種草?為什么買房子最好要挑窗戶面對大海的,視野越寬闊越好?余錢多了,為什么喜歡外出旅游,看一看桂林杭州,逛一逛周莊麗江?其主要目的,不也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視覺需要嗎? 馬斯洛的“需求五層次”是從低層向高層逐步遞進的。人們首先滿足了低層次的生理、安全等需求,再逐步滿足更高層次的歸屬、尊重和價值實現等需求!跋M五層次”也是一樣。越是低層次的消費,越是要首先滿足。比如,最低層次的觸覺和味覺消費,即吃穿住用行,是人生最基本的消費。只有吃飽了,穿暖了,有房子住了,接下來才會去追求新鮮的空氣啦(嗅覺),安靜的環境啦(聽覺)啦,賞心悅目的家居和擺設啦(視覺)。 有意思的是,消費五層次的高低排列,與其對應器官的順序剛好一致。即,最低層次是人體最下面的身體、腳和手(觸覺),接著是口和舌(味覺),逐步往上走,到較高的鼻子(嗅覺),耳朵(聽覺),最后,走到位置最高、層次也最高的眼睛(視覺)。 將人類消費劃分為五個層次,有不少好處。一大好處是,以“消費五層次”論來詮釋人類消費行為,許多平時似乎說不清楚的現象,很容易就解釋清楚了。 比如,我們曾經奇怪,為什么人有了錢都喜歡住大房子,甚至住郊區別墅?那么寬敞的空間,那么大片的綠地,其實住也住不了,用也沒啥用,圖的什么呢?而且,住好房子不算,還要興師動眾,大搞裝修。陳列柜里一件小擺設,并沒什么實用價值,卻舍得花幾百上千元甚至上萬元。這又是為什么?你當然可以從人的虛榮心呀,炫耀心理呀這樣的角度來解釋。但只消用“消費五層次”論一剖析,就非常清楚了。 一句話,這是人們吃飽喝足其他消費得到滿足之后,要進一步滿足其最高層次的需求——視覺消費的需求。 同樣道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些年來,各大中城市不惜花費大量投資,在市中區大搞花園綠地,噴泉廣場,所為何來?也是為了滿足廣大市民視覺消費的需求。 消費五層次既各自獨立,又相互依存。比如,味覺消費當然主要是要填飽肚子,吃飽吃好,但同時,菜肴最好是聞起來很香,看上去很美。這樣,既能滿足味覺需要,又能滿足嗅覺和視覺需要,所謂色香味俱全,方為菜中上品也。 “消費五層次”論一旦從腦子里冒出來,越琢磨越有新意,越細想越有道理。倘若將此論進一步歸納總結,完善提高,可以解釋很多過去說不清楚的現象。于是我想,今后退休了,干脆,啥都別干,去寫一本《“消費五層次”論》的專著吧,或許真的很有意思哩。 (作者為經濟日報社副總編輯,詳細情況,請見《經濟》雜志7月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