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出臺 大額取款今后要收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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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6月27日 07:06 北京青年報 | |
王旭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10月1日起實行 銀監會答問 專家:銀行收費需提高服務質量 避免價格聯盟 不會對百姓有太大影響 從工、農、中、建四大銀行相繼舉起銀行卡跨行取款手續費2元的收費大旗,到儲戶到花旗、匯豐等外資銀行小額外幣存款要交賬戶管理費,習慣了銀行免費大餐的中國老百姓突然發現以前認為是免費的銀行服務開始收費了。 昨天中國銀監會出臺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正是對銀行服務是否收費、采用什么樣的收費模式等關鍵性問題進行了闡述,雖然許多標準的確定還有待出臺更細的實施細則,但從該辦法中已能看到銀行服務價格收費的總體思想和基本輪廓。本報特邀請銀行專業人士對將于今年10月1日執行的《暫行辦法》進行解讀。 -政策解讀 -大額取款、零鈔清點整理要收費 拿著幾大麻袋、有兩噸半的硬幣到銀行去存,在四處碰壁后中行員工熱情接待了這位客戶。然后47名員工,用了整整一天的時間數清了總計24萬元的硬幣,這位客戶激動得不知如何是好。這是銀行里發生的真實一幕,以后有類似經歷的客戶可以直接到任何一家銀行辦理。至于大額取鈔要收費,到底多少金額算大額,就要等到銀監會具體的細則出臺了。目前,國內各銀行對大額存款的定義一般為5萬元。 第十一條商業銀行不得對人民幣儲蓄開戶、銷戶、同城的同一銀行內發生的人民幣儲蓄存款及大額以下取款業務收費,大額取款業務、零鈔清點整理儲蓄業務除外。 -中外資銀行服務均可收費 以前人們只看到花旗、匯豐等外資銀行向客戶收取外幣取款的一定費用。而根據辦法規定,以后銀行收費將涉及到眾多銀行,其中包括四大國有銀行、眾多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等。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商業銀行,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設立的銀行機構。 第十八條政策性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機構、合資財務公司和獨資財務公司提供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服務,其服務價格應按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禁止銀行間不正當價格競爭 銀行想爭客戶而打“價格戰”,到底行不行?根據辦法中的規定,這恐怕要受到銀監會的處罰。銀監會有關人士表示,銀行的中間業務收費必須高于成本,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價格來收費,捆綁銷售的產品,其中一項服務不收費,但總的費用仍要高于合總的成本,否則很有可能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 第五條商業銀行制定服務價格、提供銀行服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應當遵循合理、公開、誠信和質價相符的原則,應以銀行客戶為中心,增加服務品種,改善服務質量,提升服務水平,禁止利用服務價格進行不正當競爭。 -服務價格分兩種模式 銀行服務到底該怎樣收費,雖然現在并沒有具體的執行標準,但是根據該辦法,銀行收費將分為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模式。其中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主要包括銀行匯票、本票、支票、匯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人民幣基本結算類業務,這類業務的價格由銀監會和發改委共同制定,商業銀行只能在浮動范圍內執行,而不能超過這個范圍,否則銀監會的監管“大棒”隨時有可能來制止。 第六條根據服務的性質、特點和市場競爭狀況,商業銀行服務價格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七條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商業銀行服務范圍為:(一)人民幣基本結算類業務,包括: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本票、支票、匯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對個人、企事業的影響程度以及市場競爭狀況確定的商業銀行服務項目。 第八條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服務價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具體服務項目及其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調整。 -市場調節價由各家銀行自己定 如果您在今年10月1日以后突然發現幾家銀行里貼出來的炒匯手續費、匯款手續費各不相同,您可千萬別大驚小怪。因為《辦法》中規定的基本結算類業務由發改委和銀監會來制定政府指導價,商業銀行提供的其他服務,就由各家商業銀行自己制定市場調節價了。 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價格,由商業銀行總行、外國銀行分行(有主報告行的,由其主報告行)自行制定和調整,其他商業銀行分支機構不得自行制定和調整價格。商業銀行制定和調整價格時應充分考慮個人和企事業的承受能力。 -代收費業務不向個人收費 現在老百姓每月要到銀行交的費用可不少,電話費、水電費、燃氣費,這些銀行代收業務是否也要向大伙兒收費?該辦法讓有這個擔心的居民吃了“定心丸”,因為根據“誰委托、誰付費”的收費原則,這些項目既然是自來水公司等企業委托銀行收的,那費用也就該企業掏了,跟咱們老百姓沒關系。 第十條商業銀行辦理收付類業務實行“誰委托、誰付費”的收費原則,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單位或個人收費。 -人民幣開戶、銷戶不收手續費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此次專門強調,在制定政策中考慮到了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不對人民幣儲蓄開戶、銷戶、同城的同一銀行內發生的人民幣儲蓄 存款及大額以下取款業務收費。銀行客戶可能會發現,商業銀行以前一些不收費的項目現在開始收費了,這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老百姓的支出,但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第十一條商業銀行不得對人民幣儲蓄開戶、銷戶、同城的同一銀行內發生的人民幣儲蓄存款及大額以下取款業務收費,大額取款業務、零鈔清點整理儲蓄業務除外。 -外幣業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銀監會專門強調人民幣存款、開戶等四類業務不收手續費。不過,對于花旗銀行一定期限內存款,5000美元以下要收6美元的賬戶管理費,則是符合規定的。因為對商業銀行的外幣業務,包括外幣儲蓄業務的定價方式實際上采用的是市場調節價。對外幣業務完全采用市場調節價,也是與商業銀行外幣服務的發展情況直接相關的。 從調查了解的情況看,外幣業務對國內廣大居民的影響較小,而且多年來其收費已經形成了市場普遍接受的價格,同時,這些收費標準大都參照了國外同行的水平,也起到了為國內銀行制定收費標準提供參照的作用。 第七條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商業銀行服務范圍為:(一)人民幣基本結算類業務,包括: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本票、支票、匯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對個人、企事業的影響程度以及市場競爭狀況確定的商業銀行服務項目。 -銀行收費要提前公示 雖然說大多數中間業務的價格可以由商業銀行自己來定了,但是商業銀行仍不能“偷偷摸摸”地執行,根據辦法規定,銀行應至少在執行前的10個工作日貼出公告。 第十四條商業銀行依據本辦法制定服務價格,應至少于執行前15個工作日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并應至少于執行前10個工作日在相關營業場所公告。 -銀行收費不能違反《價格法》 銀行如果超出政府的指導價,收高價,或者不明碼標價,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收費,那銀監會的處罰將是非常嚴格的。 第十六條商業銀行有下列行為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一)擅自制定屬于政府指導價范圍內的服務價格的;(二)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的;(三)不按照規定明碼標價的;(四)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欲知更多銀行業相關新聞,請點擊新浪財經《新銀行業》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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