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大額“刷”外幣下月起須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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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27日 07:40 新聞晨報 | ||
據新華社北京5月26日電 從今年6月1日起持境內卡在境內外發生大額外幣存款、提現或消費交易時,要實施報告備案制度。 國家外匯管理局26日公布的《關于銀行外幣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此做出明確規定。 據外匯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隨著我國金融事業的發展和對外交往的增加,銀行外幣卡以其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等特點,越來越受到各界重視和歡迎。作為外匯管理部門,推動銀行外幣卡的發展,不僅符合公眾需求趨勢,還可減少外幣現鈔的交易,打擊外匯非法交易,因此,外匯局對銀行外幣卡一直持積極鼓勵和支持的態度。 這位負責人說,為促進我國銀行外幣卡業務規范發展,外匯局發出《關于銀行外幣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并將自2003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通知》對現行的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政策作出了適應外幣卡發展需要的較大調整;并在確保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對外幣卡業務的各環節加以規范。 相關規定 發卡金融機構應按《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等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報告大額和可疑外匯交易情況。持卡人在境內外使用個人外幣卡或個人外幣卡賬戶發生三種情形時,發卡金融機構應向所在地外匯局報告備案:一個月內提取外幣現金和消費金額累計超過20000美元;一年內提取外幣現金累計超過20000美元;一年內提取外幣現金和消費金額累計超過4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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