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毒產品有夸大宣傳現象 消委警示莫入廣告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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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23日 14:16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社廣州五月二十二日電(郭軍李繼平左冬云)廣東省消委會今天在此間發布本年度第四號消費警示:大多數標稱具有排毒功能產品的廣告存在違法、違規、夸大宣傳現象,提醒消費者小心落入虛假排毒產品廣告陷阱。 近年來,市場上標稱具有排毒功能的產品不斷涌現,“排毒、養顏、美麗”、“快速排毒一天見效,三重排毒全面徹底”、“安全排毒絕無副作用”等等廣告充滿誘惑。 廣東省消委會日前收集了十幾種具有“排毒”功能的產品,對其廣告和有效成分進行分析,發現大多數標稱具有排毒功能產品的廣告存在違法、違規現象: 一是普通食品在廣告中宣傳“排毒養顏、潤腸通便”等功能,或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夸大宣傳。 二是保健食品暗示具有治療作用和排毒功能;如一些經過衛生部批準的保健食品,其批準的保健功能為“改善胃腸道功能”,卻在廣告中處處宣傳其所謂“排毒”功能。 三是在廣告宣傳上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如宣傳該產品可“徹底擺脫便秘的煩惱”、“排毒見效快:迅速緩解因毒素引起的便秘、上火、口臭、打嗝等癥狀,八至十二小時見效”等。 此外,部分產品廣告中出現了貶低同類產品以及利用新聞報道形式進行廣告宣傳的現象,有的還使用醫療機構、醫生、專家、消費者的名義為產品做證明。 有鑒于此,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標稱有排毒功能的產品時要注意,該產品是藥品還是食品,還應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以確定有無國家審批的排毒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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