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工傷醫療出臺新辦法 醫療費超8萬單位墊付 | |||
---|---|---|---|
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22日 11:12 經濟日報 | |||
畢式明 廣州市勞動保障局日前發布了《廣州市社會工傷保險醫療管理試行辦法》,在全國率先規范了工傷事故的報告、治療、康復、評殘和結算等一條龍工傷保險醫療跟蹤管理。根據規定,工傷職工醫療期未滿,工傷醫療費用數額超過8萬元及以上,所在單位先行全額支付,確有困難的,可申請社會保險基金分次核銷。 《辦法》規定,工傷職工所屬單位要在職工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報告,提交《廣州市工傷職工首次入院報告表》。市工傷康復中心收到勞動保障部門轉給首次入院報告表3個工作日內,派專業技術人員到首次入院的醫院,為工傷職工建立工傷醫療檔案,定期了解工傷職工的傷病情及治療進展,并做好詳細記錄。 工傷職工要送往市定點工傷保險醫院進行救治,在傷情危急時,也可以就近送往非工傷保險醫院進行搶救,但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確認其生命體征基本穩定后,必須轉到定點工傷保險醫院治療。不及時轉移的,從發出轉院治療通知書之日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工傷保險基金將不予支付。 在工傷搶救期間確需使用特殊儀器檢查及使用特殊藥品的,可在事后5個工作日內向市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補辦報批手續。未經批準而擅自使用特殊檢查、特殊藥品和外購藥費用,以及非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核銷。 《辦法》還設立了“工傷大額費用墊付制度”,即工傷職工醫療期未滿,工傷醫療費用數額超過8萬元及以上,所在單位先行全額支付,確有困難的,可申請社會保險基金分次核銷。據悉,這將有利于幫助困難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廣州市勞動保障局工傷醫療保險處處長陳泰才稱,目前,廣州的工傷保險醫療制度還不夠完善,監督不夠有力,以致有的單位瞞報、遲報工傷事故,工傷者得不到及時治療和康復,個別醫院借“工傷”大撈一把,降低了工傷保險基金的使用效果。針對這一問題,《辦法》首先明確將工傷報告程序置于工傷醫療管理制度中,從機制上嚴格工傷報告,防止遲報、瞞報現象。同時,規范對工傷治療密切跟蹤,早期介入康復治療,及時核銷醫療費用等制度。它的實施,使工傷職工從被送進醫院救治到最后醫療費核銷結算的整個過程,都受到工傷保險醫療管理機制的有效監控.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