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時莫圖一時方便 簡寫發票扯了維權后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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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21日 09:32 人民網-市場報 | ||
上街購物索取發票或憑證已成為許多消費者一種良好的消費習慣,但發票內容是否和自己購買的物品一致,恐怕少有消費者會注意這個問題。筆者從西安市消協了解到,因消費憑證填寫不完全、不規范,造成投訴糾紛不能得以解決的占今年一季度不能處結設訴的90%以上。 據陜西西安市消協投訴部馬世群主任介紹,購物發票、憑證是消費者消費的主要依據 臨潼區某消費者在西安某商場購買了8節名牌充電電池,價值180多元。用了一周以后,就再無法使用。一怒之下,投訴到消協。消協在處理時卻發現票上僅寫著“電池8節”,因證據不足,該消費者只好自認倒霉。 西安市王女士在某商場為丈夫選購皮鞋。當時,營業員信誓旦旦地告訴她,鞋子絕對是真皮的,質量絕對無問題。但不到一個月,鞋子便壞了,找商家理論,商家卻矢口否認,咬定當時就說“這雙鞋是人造革的”,因為發票上僅寫著“皮鞋一雙”。根據有關規定,鞋的質量不同,相應享受的“三包”就有所不同。 對此,馬主任提醒廣大消費者,購物時不要只圖一時的“方便”不注意細節,而給自己今后的維權帶來麻煩。 (原尚) 《市場報》(2003年05月21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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