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防治非典強制消毒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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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02日 09:46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5月1日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會同財政部、衛生部聯合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對防治“非典”強制消毒收取“消毒費”等任何費用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最近,一些地方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一些部門和單位對過往車輛進行強制消毒,并收取“消毒費”。三部門的通知要求,對收取費用拒不糾正、情節惡 劣的,要提請監察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還公布了一批亂收“消毒費”的價格違法案件: 湖南省臨湘市羊樓司鎮衛生院在107國道入口處設立消毒點,對每輛車收取5元至10元的“消毒費”。內蒙古自治區武川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從呼和浩特市方向途經武川縣境的車輛,每車收取“消毒費”5元。陜西省延安市疾病控制中心向入境車輛收取小車5元、大車10元的“消毒費”。山西省太原市晉祠鎮晉祠村村委會以防治“非典”為名,擅自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消毒,并按小車10元、大車20元收取“消毒費”。河南省沁陽市衛生防疫站在常平路收費站對過往大車收取每輛5元的“消毒費”。天津市武清區大王古莊鎮前侯尚村在道路上擅自設卡對過往車輛收取1元至10元不等的“消毒費”。 對這些行為,有關部門已經進行了嚴厲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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