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商品房價將受嚴懲 上海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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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28日 12:06 解放日報 | ||
本報訊(記者張奕)上海將嚴懲商品房銷售違規行為。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日前公布《關于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若干問題的通知》中,明確限制房地產企業、銷售人員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 禁止哄抬房價通知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代理企業不得制造虛假的銷控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虛假漲價信息、不得人為組織排隊及以其他任何方式哄抬房價;銷售人員購買 房屋面積必須“透明”通知說,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經房屋土地調查機構確認的房屋面積計算資料、測算資料、經規劃部門認定的建筑平面布置圖等在售樓處予以公示,以方便購房人了解所購房屋的面積。特別是共有部分分攤面積的組成,在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應將有關面積計算資料、測算資料作為合同附件。 面積不能亂增減通知還明確,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建筑設計、不按圖施工或因向房屋土地調查機構提供不實資料等原因造成建筑面積增減的,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或不承擔由此增加建筑面積部分的房價款;其他原因造成建筑面積增減的,依據合同約定處理。如果合同約定不明,雙方又不能協商一致的,共有分攤部分房屋面積增加的,購房人不承擔增加部分房價款;減少的,開發商應退還減少部分房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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