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館菜肴是否該配說明書? 消費者應有知情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2月17日 16:01 新聞晚報 | ||
本報訊 近日,一位金女士因不知道胃寒不宜食豆腐,在餐館吃紅燒豆腐后,產生胸悶、反胃現象。此事引起滬上餐飲行家關注。專家據此提出:餐館菜單應標注營養成分和相關提示。 據了解,類似金女士的尷尬事不在少數。有的關節炎患者因不知道自己不宜過食油膩,在餐館吃了重油重芡,引起關節炎復發。再有如吃蛋后不宜喝茶,紅、白蘿卜不能混吃, 專家認為,餐館菜單標明食物營養成分和患有某種病癥的不宜食用等信息,將有助于消費者形成健康的飲食結構。大多數飯店經營者認為,只要消費者有這一需求,我們就會跟著市場走,把說明列清楚。也有些飯店老板表示,現在大多數人來吃飯只關心菜肴的價格、質量和口味,至于營養和忌口關心不多。消協表示,目前的有關規定并無這一要求。但餐飯界有關人士認為,這樣的“說明”是有一定的市場需求。菜肴也是商品,而商品需要說明書。從這點看,消費者應當有知情權。 (記者忻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