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相價格欺詐 “建議零售價”究竟在誤導誰 | ||
---|---|---|
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2月10日 09:11 人民網-市場報 | ||
本報記者胡雪良 實習記者唐斌 春節期間,逛逛商場、走走超市、比比價格,發現“建議零售價”標牌隨處可見,而且著實讓人看不懂:明明只賣行情價的商品,外包裝上卻貼著不著邊際的“建議零售價”,其間價格差距之大,令人瞠目。 朋友去杭州某服飾城購買冬衣,看中一件夾克式棉衣,標牌上寫有“建議零售價688元”,一番討價還價,最后以160元的價格成交。當問及為什么實際價格可以跟廠家建議零售價的差額那么大,銷售人員的解釋是:“這可是底價賣給你們了,我們沒錢賺的。”明眼人一看就能發現,即使那位銷售人員所言非虛,但衣服成本價與建議零售價之間的差額竟高達528元,是進貨價的3倍以上。如此懸殊的價位差令人不得不心存置疑:這樣的建議零售價,合理嗎? 據業內人士介紹,建議零售價的制訂,是廠家根據產品的成本、質量、銷量和品牌、技術含量的價值,同時權衡考慮商家應得的利潤和消費者的承受能力,按一定的公式套算而得出的,其目的在于避免商家擅自抬高商品零售價格、侵害消費者利益,從而更好地規范消費市場及保護產品品牌形象。而事實上,建議零售價的出現也的確為大眾帶來過不少方便與實惠,尤其是對那些平時不甚了解行情的消費者,建議零售價的提示無疑讓他們在購物時心里多了些底。然而,眼下建議零售價現象的無序和泛濫,卻完全改變了這一切。“那只是騙人的玩意,千萬別信!”采訪中遇到的一位大姐這樣善意地提醒記者,語氣中流露出的是對建議零售價徹底的不信任。 對此,廠商表達的是更多的無奈。一位銷售經理告訴記者,一般正規廠商的建議零售價是通過各方核定后推出的比較合理價位,不會太離譜,對商家也有一定的約束力。差額懸殊的建議零售價多出自一些不正規的生產廠家,其目的只是想通過建議零售價的手段來讓消費者感覺買到了便宜貨,說白了還是那一招———“開天索價,落地還錢”。這樣做,擾亂的是整個市場的秩序,受害的不僅是消費者,也包括了那些正規廠商。 那么,究竟“建議零售價”這種標價方式本身是否合理呢?對此,浙江省消協的王先生認為,以前市場上有過指導價、清倉價,現在又出現了新名詞“建議零售價”,這種標價方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無法找到可以對其規范的依據,價格條目中也沒有“建議零售價”一項,這導致了這一概念的模糊性。一位超市經理也告訴記者,很多消費者會認為“建議零售價”是商品的市場最低價,而實際上這是廠家限制市場的一種措施,以防止商家漫天要價,此外也有一些消費者認為“建議零售價”是不可更改的統一價,而事實上廠商的“建議零售價”一般只是提供一個參考標準而已,這種理解上的誤差很容易導致糾紛的出現。 針對名不副實的“建議零售價”,有關人士指出,如果廠商標出的“建議零售價”遠遠高出商品的實際價值,并在主觀上起到了誤導消費的作用,應該視為一種變相的價格欺詐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