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20萬元的集團副總為何申請不到信用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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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2年12月26日 08:52 北京晨報 | ||
身為集團副總、年收入超過20萬元,在北京、上海擁有房產,從無不良信用記錄,但趙先生在向招商銀行申請個人信用卡時卻遭到拒絕—— 我為什么拿不到信用卡 “我感到非常迷惑,招商銀行對外宣傳,它的銀行卡是按照國際慣例發行的、無須 趙先生:申請被拒很迷惑 趙先生說:“兩周前我填寫了一份招行的信用卡申領單,按要求寄往該行信用卡中心。本月23日,得知申請被拒絕,我感到非常迷惑。我是北京一家集團公司的副總,同時也是另外三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和法人。我擔任法人的公司年納稅超過1000萬元,我個人僅年工資收入即超過人民幣20萬元,另在北京、上海都有價值不菲的私有房產,個人無任何不良信譽記錄。通常這種情況,在任何一家按國際慣例發放信用卡的金融機構都不會被拒發。” 當天,趙先生打電話給招行詢問被拒絕的理由,并表示“如果需更多個人資產材料,我可以再補充;如果要對我的信用情況進一步調查,我愿意配合。”對方答復,他們相信趙先生的個人信譽沒問題,資產數目也應該是足夠的,但是“我們不能發給您卡片,即便您再補充材料,可能也會拒絕發卡”,“任何單位都有它的一些戰略目標,我們是不能公開的,我們有我們發放信用卡的針對人群”。當趙先生問及為什么不能被獲準時,對方拒絕透露理由。 “考慮到本人給招行提供的詳細個人資料諸多內容很具私密性,我要求對方答應在其銀行資料系統里刪除我的個人資料,但被明確答復不行。” 趙先生:三點質疑亟待解釋 就此,趙先生提出以下幾點質疑:一、招行審核信用卡客戶時是否真的按照其所宣傳的國際慣例?若講掌握客戶資料系國際慣例、行業規矩,那么,按照慣例,對于資信良好的申請者應是不存在拒絕的事情。在同一事件中,適用慣例、規矩是否應統一?二、我被拒絕的真實原因是什么?三、對于被拒絕的客戶,招商銀行還有權保留客戶的私密資料嗎?招商銀行聲稱,客戶提交的格式化申領單中注明甲方(招商銀行)有權收集、保存、轉遞申請人的個人資料,申請人并被要求如實提供相關私密性個人資料,該申請書視同雙方契約,但若申領最終被拒絕,契約關系還存在嗎?甲方還享有如上權利嗎? 招商銀行:三點答復表明原則 昨天,記者聯系到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該中心在核對事實后表示:“我們仍然認為趙先生不足以獲得我行信用卡。”對于趙先生的幾點疑問,招行回復如下: 一、招行發卡授信的原則標準統一,不存在“說一套做一套”的現象。我們在審核客戶申請時,主要是通過客戶提供的資料進行綜合評價,主要包括工作穩定性、收入穩定性、基本財力狀況等,然后在綜合評分的基礎上作出發卡與否的決定。目前,已有上萬人取得招行信用卡。 二、經過對趙先生所遞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再次審閱,我們從中了解到,趙先生的申請資質證明材料是由其擔任法人代表的公司開出的,我們無法從資料中確認趙先生所說的“其擔任法人的公司年納稅超過1000萬元”的任何信息。按目前我們得到的資料,我們仍然認為趙先生不足以獲得我行信用卡。 三、關于銀行是否有權保留客戶資料的問題,我們的申請表中有一欄,專門讓申請人親筆簽名并申明:“本人已閱讀并了解《招商銀行信用卡(個人卡)領用合約》,并且自愿遵守合約的規定,不論批準與否,本人同意此申請表及所附文件均由招商銀行保留。” 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我們會將申請未成功客戶的資料保留3個月,并會在一定時間對客戶回訪,征求其是否還愿意成為我行客戶。在確定客戶無繼續申請的意愿后,我們再將客戶資料銷毀,這個過程不再另行通知客戶。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我們的服務人員沒有準確表達并進行了不恰當的解釋,造成趙先生的困惑和不滿,我們表示歉意。 另外,招行表示,目前國內個人信用評估體系還很不完善,無法借助個人納稅記錄、銀行負債記錄等資料來進行快速和準確的綜合評估。 專家:信用市場需要第三方 針對趙先生與招行的信用卡糾紛,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波指出,客戶對銀行信用卡申領標準的懷疑以及對操作透明度的呼喚,都明確傳達出這樣一種信息:信用市場需要公正、獨立的第三方來掌握信用評估以及信用資料的收集。 因為,銀行盡管對社會公布了它的信用卡申領標準,但出于資產安全的考慮,銀行決定發卡與否的最終指導原則是如何將風險降到最低的同時獲利。為此,銀行會制定一整套的內部掌控原則,并設定自己的發卡對象。而這屬于銀行的商業機密,沒有義務要向客戶公布。 可客戶卻認為,只要自己具備了銀行公開宣傳的一系列要素就有權獲得一張信用卡,對銀行的“內部掌控”并不知情。在這種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對于客戶來說,銀行的“內部掌控”就成了“黑箱操作”。因此,為了解決利益雙方的矛盾,實現企業與廣大客戶之間的平等,國際上通行的辦法就是由信用局作為公正、獨立的第三方來進行信用資料的收集和信用評估。晨報記者袁滿 (注:文中“趙先生”為化名。) 晨報資料:國外如何評估信用 拿美國來說,信用局掌握著社會主要的信用資料。銀行在接到客戶提供的信用材料后,會向信用局進行核對,并根據其提供的信用評估來決定發卡與否。而客戶如果因信用問題遭到拒絕,可向信用局提出申訴而不是找銀行。信用局則會免費對客戶的信用材料重新核實,如果資料無誤,則無須修改數據,但信用局會將該客戶的質疑記錄在其信用材料中。如果資料確實有誤,則不僅要更正數據、重新進行信用評估,而且要將這一變動通知所有曾經使用過該記錄的單位。公正、獨立的第三方的介入,化解了企業與客戶之間可能存在的矛盾,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雙方利益的平等。 新聞鏈接:個人信用法有望明年出臺 據了解,我國早在去年初就已成立由國務院牽頭,中國人民銀行、工商總局、稅務總局等十六大部委參與的“企業個人征信小組”。前期大量的調查工作已經進行完畢,并已寫出初稿和書面報告向國家有關部門匯報。“預計在明年,相關法律就會出臺。” 屆時,有關“如何界定隱私、哪些信息屬于可以搜集或是可以披露的,包括信用公司等機構如何管理個人信息的問題,都將得到明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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