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青曾鵬宇
本報訊 從本月15日開始,購買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機票的旅客將會享受到該公司推出的一系列國內航線明折明扣機票優惠的舉措。其中,若旅客在起飛前要求退票,退票費將根據距離起飛時間長短有不同標準,最低為票面價的5%,最高達票面價的50%。這也是國內首個對機票退票“有個說法”的有關規定和細則。
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客運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三四月份,市場就出現了明折明扣的機票,但對于機票退票的有關規定一直根據民航總局“航空公司可以收取全價機票的50%退票費”的統一規定。隨著民航總局對航線打折規定的松綁,旅客要求退票的要求也變得花樣繁多,僅僅實施單一的收取50%退票費的規定顯然有些不合時宜。針對旅客的反映,南航客運部會同其他部門經過近3個月可行性方案的研究,終于推出了《國內航線明折明扣優惠客票使用規定》,旅客對航空公司的要求由此變得“有章可循”、“對號入座”了。根據此規定,在起飛24小時以前旅客要求退票的,退票費用按票面價5%計收;起飛前2小時至24小時內退票的,按票面價10%計收;起飛前2小時以內退票的,按票面價20%計收;起飛后退票,則按票面價50%計收。退票手續僅限在原出票處辦理。
針對南航推出《國內航線明折明扣優惠客票使用規定》,記者致電民航總局副局長劉紹勇,他對記者表示,從理論上講,只要是不違背國家和民航總局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的,企業完全可以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規則。航空公司是為旅客服務的,只要是顧客的要求,航空公司有理由滿足。至于哪些規則是航空公司可以自主制定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據了解,南航還是國內首家給打折機票退票、簽轉提供優惠政策的航空公司。昨天記者分別在與三大航空公司中的另外兩家聯系后得知,中國國際航空公司打折機票在起飛24小時前退票,手續費為票面價格的20%,在24小時內到起飛前是50%,部分打折機票在起飛后就不能退票了;東方航空公司的規定則更為嚴格,如果在飛機起飛24小時以內退打折機票,加收的手續費則是機票全價而不是票面價格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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