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問題是一個沉重的話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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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2年12月16日 13:48 中國經營報 | ||||
本報記者 高山平 近日,一則關于雀巢產品含有轉基因的消息廣泛流傳,讓不少人產生了疑惑。為此,記者采訪了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yǎng)與食品安全所吳永寧博士。 “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問題是一個沉重的話題。”當沉重這個詞從該領域管理研究專 轉基因是一場綠色革命 所謂轉基因生物,是利用分子生物學技術,把某些生物的基因轉移到其他物種中,改造生物的遺傳物質,從而使其農業(yè)性狀、營養(yǎng)品質和其他品質發(fā)生轉變。自1985年人類首次試種成功轉基因作物以來,世界轉基因農作物種植總面積已占到世界總耕地面積的2%,轉基因生物已達120種左右,其中主要4種是玉米、棉花、大豆和油菜籽。 “應該說,轉基因技術是一場綠色革命,對于提高農業(yè)生產力必不可少。”吳說。 在目前中國土地總量有限的情況下,轉基因技術能夠解決農民增產不增收的問題,國家政策是積極鼓勵其研究開發(fā)的。說它是綠色的,包括兩層含義,其一,通常說的“綠色”食品與有機食品不同,有機食品是“刀耕火種”出來的,綠色食品則是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情況下,允許使用一定的農藥、化肥;轉基因技術不造成化學污染,相反由于自身的生物防治效果而減少了農藥造成的污染。其二,所謂“綠色”是指,這是一項來自實驗室溫室(greenhouse)的生物技術,世界衛(wèi)生組織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將轉基因作物加工而成的食品定義為生物工程技術食品,衛(wèi)生部的科學家在起草《轉基因食品衛(wèi)生管理辦法》的初期也曾打算使用“生物工程技術食品”使之更加中性。 任何技術都是雙刃劍,本身并無好壞之分。應用得好,可以造福人類,反之,就會帶來問題。將轉基因技術應用在生物農業(yè)上,反對的理由主要有兩種,一種認為轉基因技術突破了物種界限,與宗教觀念相違背;另一種則認為轉基因可能會帶來這樣那樣的新問題。但是,人類對新事物的認識是在發(fā)展過程中逐步加深的。大多數(shù)科學家都贊同謹慎研究發(fā)展的觀點。當然,政府也不可放任自流,必須在可認知的安全前提下進行嚴格管理。我國政府對農業(yè)轉基因生物采取的是“積極研究、慎重推廣、加強管理、穩(wěn)妥推進”的方針。并已制定了非常完整、嚴格的農業(yè)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法規(guī),以確保這一技術的平穩(wěn)發(fā)展和應用。 沒有100%安全的食品 “安全永遠是相對的,絕對安全的食品根本不存在。”吳教授說,“人每一天都生活在風險之中,出門可能被車撞,乘飛機可能掉下來。假如吃轉基因食品的不安全因素與飛機掉下來的概率等同,那么它就應該被認為是安全的。” 當然,消費者希望自己購買的食品是絕對安全且價格合理的;生產商則希望提供具有足夠安全性的食品并能夠維持利潤;而對政府而言,對消費者的保護與對生產商的保護同等重要。政府就是杠桿的支點,尋求兩者利益的平衡,注重對安全的保護。這里的生產商包括直接種植農作物的農民及食品加工業(yè)。如果讓農民及食品加工業(yè)為“絕對安全”付出更大的代價甚至無利潤可賺,恐怕連糧食、食品的供應都會出現(xiàn)問題。因此,消費者的選擇權一定要與整個社會的經濟發(fā)展水平相適應,政府要保證的必須是絕大多數(shù)人的利益,而不是個別、特殊的利益群體。 吳說,轉基因食品不是洪水猛獸,公眾的某些擔心是多余的。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國際組織如世界衛(wèi)生組織、聯(lián)合國糧農組織、國際經合組織都表示,目前來看,已在市場流通的轉基因食物和它們的傳統(tǒng)配料同樣安全。 終端加工食品標識之難 2001年5月23日,國務院公布了《農業(y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1月5日,農業(yè)部公布了《農業(yè)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農業(yè)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三個配套文件,規(guī)定我國對轉基因作物實行安全評價審批和標識申報制度。 據(jù)吳教授介紹,到目前為止,盡管在我國局部地區(qū)有轉基因生物如西紅柿、甜椒進入商業(yè)化階段,我國仍未批準一個國內自行開發(fā)的轉基因食品。但這并不是說,國內市場上就沒有轉基因食品存在。在國家頒布《條例》以前,一些進口的轉基因大豆、玉米、棉花、油菜籽等已進入中國市場。這些產品已憑其所在國家出具的安全性證明獲得我國農業(yè)部的臨時措施特別許可繼續(xù)進口。應特別向消費者說明的是,目前國內市場上與食品有關的轉基因實際只有大豆、玉米、油菜籽等有限的幾個種類。 吳教授解釋說,實行標識制度,更多的是為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不標注轉基因不代表轉基因食品就不安全。美國采取的就是自愿標識制度,即轉基因食品可以不標注轉基因;而歐盟采取的是強制性標識制度。這只是不同國家采取的管理手段不同而已。 據(jù)了解,我國曾在廣東省對消費者是否認可轉基因食品進行調查,結果表明,有40%的人愿意選擇轉基因食品。 我國農業(yè)部對轉基因生物標識有明確的管理辦法,要求對大豆、玉米、油菜籽、棉花種子及蕃茄等五大類17種農業(yè)原材料及其直接加工品作出標識。例如轉基因大豆及其直接加工品“ 大豆油”和“大豆粉”必須標注為轉基因制品。但當轉基因大豆油或轉基因大豆粉用來加工其他食品例如油條和糕點、香腸等等時,這些加工食品尚未有明確規(guī)定必須標注。有的民間團體(如綠色和平組織)要求各食品加工企業(yè)標注其所有加工食品中存在的任何含量的轉基因成分。實際上,這種要求將令食品加工業(yè)難以操作并將增加大量成本。現(xiàn)代技術完全可以檢測出哪怕是摻雜了一粒轉基因大豆的食品中是否含有轉基因。而由于農業(yè)生產環(huán)節(jié)、農產品流通環(huán)節(jié)的多重性、復雜性,完全保證一批非轉基因農產品中絕對不含轉基因成分是非常困難的。農產品原材料的這種復雜性又使眾多食品加工企業(yè)難以掌握和控制。考慮到這方面的困難,我國尚未實施對所有終端加工食品的轉基因標識要求。一個合理的建議是,對終端加工食品中轉基因含量規(guī)定達到某一閾值以上時再進行標注,這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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