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浙江頻道11月26日電 廣州、上海的個稅起征點已抬高到1000元以上,杭州的個稅起征點有變化嗎?記者日前從杭州市地稅部門了解到,得到的答案是:“杭州市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800元的起征點,但由于把個人取得的300元通訊費補貼收入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造成杭州市實際的個稅起征點可抬高到1100元(國家規定的800元起征點+可以扣除的金額300元)。
20%的單位提高了起征點
據了解,8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國家根據全國情況規定的統一標準。1999年4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規定: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把個人取得的通訊補貼收入征稅。去年,省、杭州市地稅局分別發文規定:按照企事業單位規定取得通訊費補貼的工作人員,其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每月500元額度內按實際取得數予以扣除,其他人員在每月300元額度內按實際取得數予以扣除;個人取得超過上述標準的通訊費補貼收入一律并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從今年年初起,杭州市開始參照執行此政策(各單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執行)。記者在各個區的地稅分局了解到,大約有20%的單位已“享受”了這一政策,它們中有銀行、企業、學校等。
還可能有什么減免項目
我國從1980年開征個人所得稅,1994年稅制改革以后,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調整至800元。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百姓收入的增長,國內很多專家呼吁提高起征點。
浙江省財經學院院長助理鐘曉敏教授認為,起征點的高低并不重要,關鍵還要看是否有其他的減免項目。如歐盟地區的國家,起征點相差很大,最低的國家起征點數額占一個標準工人工資的比例只有2%都不到,而最高的國家的比例高達40%以上。但起征點外,各國都實行各種各樣的稅收減免或扣除,以更好地反映納稅人的納稅能力。我國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在扣除800元起征點后,沒有按照個人及家庭的狀況做稅收減免方面的相應調整,這是一個很大的缺陷。以后在設計個人所得稅時可考慮作這幾個方面的扣除,一是對獲取收入而發生的費用的扣除,以實際費用為基礎進行扣除,也可以按工資的一個百分點扣除,比如年工資的10%,當然還可以設定一個最高扣除額。二是對購買住宅的利息扣除、人壽保險費扣除和對慈善機構的捐贈扣除等。三是對家庭中的小孩、老人及其他成員的稅收扣除。
杭州收入水平可承受1000元以上起征點
近年來,杭州市經濟突飛猛進,老百姓收入日益提高,但是,杭州市地稅部門的有關負責人說,800元的起征點近期內不會改變。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很多納稅人認為,以杭州目前的收入水平,至少能夠承受1000元以上的個稅免征額。(今日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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