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杜丁)有些合法留學中介機構竟轉借從業資質、編造假材料、發布虛假廣告。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昨天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職能部門加強對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活動的監管工作,尤其要注意目前部分合法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存在的突出問題。
據了解,目前全國共認定了246家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日前有關部門對這些中
介進行清理整頓發現,有些合法留學中介機構轉借從業資質、編造假材料、擅自開展未經確認的出國留學項目、發布虛假廣告等違法違規的問題仍比較突出,有關當事人合法權益遭受侵害的事件時有發生;一些地方行政部門重視不夠,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仍然存在。
通知強調,與留學中介機構合作的外國機構,必須是經所在國家政府教育主管部門認可或其承認的權威機構認可的高等學校以及實施與高等教育相銜接的大學預科或語言教育的教育機構,并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對已經批準并通過國家資格認定的留學中介機構與外國機構簽署的合作協議進行重新核查;對于逾期仍未辦理確認手續的,依法予以查處。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重點檢查留學中介機構的服務對象是否主要為已完成高級中等教育申請自費出國留學的中國公民;是否在法定住所和服務范圍內開展業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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