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錢到飯店消費,店方竟以營業時間到了、要關門為由,要將我‘請’出店去!這太令人氣憤了!”8月15日,成都市民楊先生通過《華西都市報》熱線講述了他在一家飯店就餐時被服務員“請”出門的遭遇,并稱將向有關部門投訴。
消費者:憑啥規定吃飯時間?
晚上9點多鐘,做生意的楊先生因業務關系,請兩位外地來蓉客戶去位于二環路的一家飯店就餐。吃到快10點半時,楊先生突然發現餐桌邊站著好幾名服務員,目光炯炯地盯著他們。楊先生正感詫異,只見一名服務員走上前來微笑著說:“對不起,先生,請你們快點用餐,我們馬上就要關門了。”
正與朋友談得高興的楊先生聞聽此言,頓時感到十分尷尬,朋友也知趣地說那就趕快結束吧。覺得對不起朋友的楊先生不想一走了之,便和飯店服務員理論起來。他認為,飯店并未設明示牌規定客人的就餐時間,也沒有事先打招呼什么時候關門,無權要求客人提前結束用餐,這樣攆客是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據了解,此類現象在成都十分普遍,只是各飯店所采用的手法不同罷了。有的是到時間就向消費者說明:飯店是用餐的地方,不是談生意、閑聊的地方;有的則是服務員站到餐桌旁,“無聲”地催促消費者盡快用餐,以騰出餐桌來接待下批顧客;還有的是問顧客“還要不要點菜”,或將餐桌上的空盤子直接拿走以作暗示;更不客氣者干脆采取提前掃地、關店門的方法,催促消費者盡快買單。
餐館:純屬無奈之舉
“說實話,做生意和氣生財,誰愿意趕走自己的客人呢?但有些顧客確實不自覺,有時一頓飯可以吃上四五個小時。飯是早吃完了,就在那喝茶聊天,桌子根本騰不出來,影響生意不說,該關門的時候遲遲關不了門,讓我們很頭痛。”一家餐館的老板這樣說。另一位老板稱,他們的店面小,桌子少,餐館的面積僅50平方米,一次可容納近50人同時用餐,按投入成本,每天每張餐桌要接待6批客人才有盈利。而有的消費者只要一碗面、幾個油餅,吃完后就坐在那里和朋友一直閑聊,很是影響店里的生意。“餐廳就是餐廳,不是茶樓,如果吃頓飯都要幾個小時,我們的生意還怎么做?”
有意思的是,總府路上的幾家洋快餐店內,人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情景:干凈整潔的店堂里,對對情侶長時間坐在那里喁喁私語,而他們消費的不過就兩杯可樂;有的中學生甚至買杯飲料坐在里面做起了作業……無論他們坐多久、聊多久,沒有任何人前去過問。
消協:在消法上還是盲點
據成都市消協有關負責人介紹,有關法規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說消費者就餐應該使用多長時間,也沒有規定說餐館攆客對不對或是否應受到處罰。出現這種情況,一方面要考慮商家的正當權益,因為所有餐館都很難允許消費者無時間限制地消費下去;另一方面消費者的權益也應保護。那么,用餐時間多長才算合適呢?這的確很難判斷。但是,餐飲店應該明白,消費者接受的服務不僅包括飯菜質量、就餐環境,還包括餐飲店以更溫和的方式處理用餐時間限制的問題等等。(任可侯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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