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謝絕自帶酒水”、“對小額儲戶要收費”等行規冒充“國際慣例”保護行業利益引起質疑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我國一些行業涌動著制定行業規范與“國際慣例”接軌的熱潮。但有些行規一出,爭議即起,人們對一些行業接軌的措施到底是“國際慣例”還是“行業利益”打起了問號。
為什么“國際慣例”全都不利于消費者?
今年初,美國花旗銀行上海分行開始向5000美元以下存款客戶收取賬戶管理費。這一做法被國內商業銀行視為“國際慣例”,紛紛醞釀或準備引入。
4月下旬,北京銀行業協會代表在京的17家中資銀行宣布,全市的儲蓄所在“五一”期間倒班歇業,與國際慣例接軌。而上海8家銀行宣布,對住房貸款中提前還貸的,要收取一定比例的違約金,并聲明這一做法也是國際慣例。
中國旅游飯店行業協會最近制定的《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中規定:“飯店可以謝絕顧客自帶酒水”。有關人員對此解釋說,此規定是根據國際慣例作出的。
對此,消費者大感困惑和不解的是,為什么“國際慣例”沒有給消費者帶來方便和利益,反而是針對、制約、不利于消費者的?
“國際慣例”沒有謝絕自帶酒水的明文規定
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主任王前虎說,我國的一些行業往往把并不具備“國際慣例”特征的一家或幾家跨國公司經營上的做法,一國或者幾國的做法,冠以“國際慣例”之名,在本行業推廣。
記者專門向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求證他們新出臺的行業規范中,“飯店可以謝絕顧客自帶酒水”一條在國際同業內有無明確的規定。這家協會的負責人說,國際上對此并沒有明文規定,只是國外一些飯店在經營過程中達成的一種默契。這位負責人承認,允不允許客人自帶酒水,是企業的一種經營做法,由企業自主決定。
“對小額存款收費”也不是“國際慣例”
不少人對小額存款收費也提出質疑。
一家外資銀行駐大連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說,小額存款收費只是一些國外商業銀行的經營方式,有的銀行收費,有的銀行不收費,國內銀行參照國外銀行的經營做法,無可厚非,但不能標以“國際慣例”。而一位經常到美國講學的學者告訴記者,他曾經在美國幾家商業銀行存入過小額款項,并沒有被收取管理費。
“國際慣例”都有書面化的闡述,不得隨便認定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劉俊海指出,一些行業協會利用當前國際規則信息不對稱的狀況欺騙消費者。從出臺的行規看,沒有一個講清楚借鑒的“國際慣例”出自哪個組織、哪個規章,只是在泛泛而談國際慣例。事實上,國際慣例在國際商會、行會等組織的文件中,都有書面化的闡述,而不是亂貼標簽就可以認定的。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確實有很多工作要參照國際慣例,但參照并不等于照本宣科。許多專家提出,即使是真的“國際慣例”,也不能隨意移植,必須充分考慮中國的國情,特別是不能超越中國的法律。這一原則才是真正的“國際慣例”。
“國際慣例”不能成為保護行業利益的借口
一些消費者和專家尖銳地指出,目前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一些行規,實際上已經成為保護行業利益的借口。
中國旅游飯店業新出臺的《規范》,一方面允許飯店可以謝絕客人自帶酒水,另一方面又對飯店內售賣酒水過高的定價沒有限制和行業監督,這就使所謂“與國際慣例接軌”的行規有保護行業利益的嫌疑。
事實上,《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出臺后,不但消費者意見很大,就連一些酒店也提出了反對意見,他們怕這個規定嚇跑了消費者。
專家們呼吁,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企業所面臨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無論是行業協會還是企業,要想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增強生存和發展的意識,真心實意地為消費者服務,努力學習國際上真正的先進經驗,不斷縮短與發達國家的差距。舍此別無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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