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組織了食醋、水發和干制水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查顯示,食醋商品內在質量合格率較高,但是商品標識問題較突出。水發水產品檢出甲醛,干制水產品水分、鹽分超標,質量問題較為嚴重。
食醋抽查選擇了哈爾濱市、西安市、上海市、太原市、石家莊市等5個城市、10個經營場所經銷的24種樣品,并以抽查中低檔普通商品為主。抽查檢驗的24種食醋商品中有23種按
國家強制衛生標準檢驗合格,合格率為95.8%。按國家強制標準《食品標簽通用標準》檢查合格10種,合格率為41.7%。本次抽查綜合判定合格10種,合格率為41.7%。
水產品抽查選擇了福州、鄭州、天津、西安和濟南5個城市、14個超市、副食品商場、集貿批發市場經銷的干制水產品(蝦米、干海參、干貝)和水發水產品共47種商品。在抽查檢驗的21種水發水產品中,合格率為61.9%,甲醛的檢出率38.1%。其中甲醛檢出率最高的是西安和鄭州兩城市,這些水發水產品分別取樣于西安市炭市街副食品市場和鄭州市緯三路水產品批發市場。抽檢的26種干制水產品中,按推薦性行業標準考核只有1種符合標準要求,符合率僅為3.8%,水分、鹽分普遍超標。這些問題已存在多年,干制水產品水分含量高不但不利于保存,還以水、鹽增加重量,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李麗輝)
《人民日報》(2002年05月31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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