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詹青)昨天,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宋豐景透露,北京市將于近期出臺《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
北京市勞動監察大隊有關負責人說,在他們針對民工的專項檢查中,僅一個月就為民工追回拖欠工資53萬元。據了解,欠薪企業多為一些私營企業、“三資”企業或層層“轉包”的企業。另外,建筑工地也是欠薪的多發地。欠薪發生有其客觀原因,部分企業瀕臨破產
為解決欠薪問題,《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將于近期出臺,屆時,拖欠工資的行為會受到嚴厲處罰。其中規定了“先予支付”的原則,即勞動保障部門可以責成工程總承包方或發包方先予支付勞動者工資,事后與分包方在未結清的工程款中追償。
《京華時報》(2002年5月22日第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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