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28日電(記者張建平 齊中熙)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行業自律對消費者并無法律效力。
這位人士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
無效。”《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中的具體規定如果與此規定和我國現行的其它法律法規相沖突,應視為無效。
這位人士指出,《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是行業自律,既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規定。這個行業規范只對協會的會員具有約束力,對其它非會員單位飯店不具有約束力,對消費者而言并無法律效力。
中消協有關人士說,中消協支持行業協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依法對行業進行自律規范。在自律過程中,要注意避免發生“價格聯盟”一類的負面作用。希望中國旅游飯店行業協會的會員旅游飯店在經營過程中,能夠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尊重消費者的權益,提供優質服務,通過塑造社會良好的企業品牌形象,來獲得消費者更多的贊成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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