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記者康海峰) 昨日下午,梅林家樂福經理如約給予賀先生夫婦答復,但因賀先生臨時變更了賠償數額,雙方談判2個多小時未有結果。
昨日下午2時20分,家樂福公關部周經理主動約請賀先生夫婦解決“受辱”事件,因賀太太尚住院治療,賀先生只好單獨赴約。由于家樂福方面不允許記者入內采訪,記者只好通過賀先生了解到一些雙方談判的情況。
據賀先生說,梅林家樂福外籍經理首先向他們夫婦表達了真誠的歉意。而在雙方談及賠償的數額時,賀先生認為因承受不住“受辱”事件的影響,自己的太太目前仍需入院治療,而病情的發展,則很難預料,所以他對家樂福賠償的5000元表示顧慮。同時,他接到深圳市消委會工作人員的電話,稱家樂福商場賠償賀先生夫婦的金額過少,建議暫不要在協議書上簽字(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如果消費者的人格受到商場侮辱的話,消費者可獲5萬元以上的賠償)。籍此,賀先生拒絕了家樂福原先的賠償。至于具體的賠償數額,賀先生表示絕不能低于原先的5000元。
對于賀先生的這一臨時變化,家樂福公關部周經理感到突然和遺憾。他說:“我們做錯事,主動請求賀先生夫婦原諒的態度是非常明確的,并且我們現在愿意在原先達成的‘致歉信’上加蓋公章。”同時,周經理表示他們不愿放棄和賀先生夫婦和談的最后希望。
另據了解,中央電視臺記者從網上看到家樂福的暴行后,亦致電本報記者了解有關情況,并稱將于近日來深采訪報道。
有目擊者愿當面指證家樂福
在家樂福目睹了事件全過程的黃先生說:“看著兩個大漢押犯人一樣地對待顧客,一路上還有很多保安粗暴地推搡著他們倆,自己在旁邊也很氣憤。如果需要當面對質,自己愿成為目擊證人,支持賀先生夫婦!
一對來自哈爾濱的老夫婦,則專門乘車來到報社,投訴幾天前在家樂福購物遇到的服務問題。
而讀者高小姐曾于去年5月在家樂福買蔬菜時,對其收銀臺價單與柜臺標價不符提出質疑,但只能在“投訴信箱”中留下電話,然而事隔一年,高小姐仍未收到家樂福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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