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一種叫做“分時度假”的新型旅游消費方式在我國出現。“分時度假”在20世紀60年代起源于法國,70年代被引入美國,之后開始在不少國家流行,并且在一些國家的度假旅游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分時度假簡單來說就是,將酒店客房、公寓、別墅等地的一處房間一年的使用期分為52周,分時段銷售給顧客,顧客在約定時間內,比如20年、40年內,可以每年在這處房間住宿一周,顧客買了一個時段的居住權后,可以自己去度假,也可以將這一權利轉讓、饋贈和繼承,當人們購買了某一處住所后,通過交換系統可以交換到參加 這一系統的世界其它地方。
關于分時度假,央視《生活》欄目在央視國際網絡做了一個調查,發現,一半以上的人對它不太清楚,但同時他們卻認為這種旅游度假方式可能會隱藏欺詐和陷阱,看來,人們的擔心不無道理。
七萬多元打了水漂
沈陽消費者趙先生和梁夫婦都在公司工作,收入不錯。可是,有一天他們在街上遇到一位推銷分時度假會員卡的先生,從此平靜的生活被打破,煩惱也接踵而至。
那位推銷員過來問趙先生夫婦有沒有到過國外,當得知趙先生沒有去過,他就留了趙先生的電話,邀請趙先生到他們的展示會去看看。
幾天后,趙先生和妻子應邀來到沈陽一家五星級酒店的推介會場,沈陽金冠假日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的銷售人員向他們熱情介紹了分時度假的好處。銷售人員向他推銷一種永久性的“分時度假”方式,不僅能夠出國游玩,二年后對該度假村的使用權還可以出租出售轉讓繼承,可視為一種投資。面對這樣的誘惑,趙先生小倆口不禁心動。他們又查看了這家中外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會員證等,手續齊備后,趙先生小兩口不再猶豫,當場在合同上簽了字,并且當即繳納了7萬元的會費。
然而交完費沒多久,趙先生就后悔了,因為沈陽金冠假日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收了他們7萬塊錢,卻不給開正式發票,只給了一個收款憑證。而且從此后再沒給過正式發票。
接下來發生的事更是讓趙先生夫婦倆更是感覺到了蹊蹺,不久他們竟意外地發現自己在國外度假村已經買下的一個周次的房間,竟然未經他們同意,被這家公司私自轉讓給了其他的會員。
趙先生和梁女士覺得這家公司一不給開發票,二是把自己的周次轉給了別人卻不告訴自己,于是向這家公司提出了退會、退款的要求。但卻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
無獨有偶,家住沈陽市的皇姑區的安先生在出國度假時也碰了壁。他是2001年5月與沈陽金冠假日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簽約,并且繳納了75000元的會費,他入會的目的是去日本旅游,據他說這家公司的銷售人員告訴他,只要入會就可以交換去97個國家3600多個度假村旅游,并且協助辦理簽證。然而當他滿懷信心,憧憬著全家東游日本時,卻發現這只是一個無法實現的夢想。
安先生2001年11月20日到日本領事館申請分時度假簽證,到簽證處遞材料的時候,日本領事館受理人說根本不認識RCI,不受理他們的分時度假的簽證。
安先生此時才明白這家公司承諾的所謂協助辦理簽證,與自己理解的有很大的出入。沒去成日本,安先生要求退款,但卻遲遲沒有結果,于是,他也向工商部門進行了投訴。
金冠公司浮出水面
記者幾經周折,找到了一位知情者楊女士。她曾任沈陽金冠假日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的財務人員,后又出任該公司屬下售后服務公司的負責人。楊女士說,這個公司不是按照實際情況向稅務局申報。
楊女士女士所說的沈陽金冠假日咨詢公司的偷漏稅情況,記者在當地國稅局得到了印證。
據稅務部門人員介紹,這家公司在經營這一段時間內,雖然有營業額,但是整個的結算是屬于虧損的,所以它沒有交過一分錢的所得稅。
隨后沈陽國稅局高新區分局派員,按照稅務登記表上的地址去查看這家公司的帳戶時,卻吃驚地發現,該公司于2000年9月中國銀行沈陽中山支行開立的帳戶同年12月就銷戶了,此后一年多的時間,沈陽金冠假日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的營業收入等情況原開戶行無人知曉。
中國銀行沈陽中山支行營業部主任孟慶華接受記者的電話采訪時說,像這種公司到銀行來以后,只要手續齊全銀行就給辦。他認為,像這家公司肯定是詐騙,所以不會在專業銀行呆的時間太久。
那么,沈陽金冠假日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公司呢?在沈陽市工商局高新區分局我們見到這了這家中外合資企業的檔案,沈陽金冠假日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注冊成立于2000年8月,注冊資本20萬美元,公司法人馬克.泰瑞.維斯寶,經營服務國際經濟咨詢服務,酒店分時定房服務。
金冠公司不見了
沈陽消費者的不斷投訴引起了當地工商局高新分局的重視,調查發現,該公司注冊20萬美元的注冊資金只到位4萬美元,于是,在2002年2月28號對沈陽金冠假日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發出了“關于停止經營限期辦理有關手續的通知”,明令該公司從3月2號起營業執照到期之日起不得到繼續經營。
然而,3月7日上午,記者來到這家公司,見到了一名叫保羅的外國人和一名自稱姓楊的女翻譯,它依然在運作。發現這種情況后,記者于是馬上與當地工商執法部門取得了聯系。第二天,工商執法人員對這家公司進行了檢查,此時,該公司已是人去樓空。
沈陽市工商局高新區分局副局長馬榮久認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現企業這種明顯的欺騙行為。既然消費者有投訴的,說明它應該是有一定問題,但是這個問題到目前為止,沒法確認它,他請合同處主管合同仲裁的老同志進行分析這個公司的合同,并沒有發現合同當中有任何合同欺詐的現象的條款,所以沒法認定欺詐。
當地工商局認為,對于這家公司所經營的境外分時度假業務,國務院發的有關規定表明這種代理服務不包括公民自費出國旅游,旅游部門又沒有認定,這個這種業務到底我們國家限制不限制沒有規定,公安部門關于這種也沒有限制的法律法規規定。
金蟬脫殼變身重現
據當地媒體報道,在大連和沈陽,曾經也有過一家開展相同業務的公司,叫洛克席斯服務咨詢有限公司,這家公司早已卷錢走人,不見了蹤影,而沈陽金冠假日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的法人馬克.泰瑞.維斯寶的履歷表當中分明寫有他2000年在大連洛克席斯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工作的經歷,這是一個巧合嗎?對于沈陽金冠假日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的突然失蹤,它所租用的寫字樓的管理人員并不覺得奇怪。
據一位國際大廈物業管理人員告訴我們,金冠原來在大連就叫洛克席斯,在大連名氣不太好,而對于為何不采取措施這個問題,他坦言,因為它有工商局發的營業執照,有合法手續同,他們不能查處它或清除它。
同時我們還注意到,就在今年2月1號,在沈陽金冠假日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到期前的一個月,又有一家中外合資企業在沈陽誕生了,名叫沈陽巨鵬經濟咨詢有限公司,注冊號為遼沈總字111001839號。它不僅與沈陽金冠假日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業務相似,而且辦公地點有相同,都是沈陽市沈和區青年大街219號,這難道又是巧合嗎?
記者回想起,在金冠公司失蹤前的辦公室里,曾經過見過巨鵬公司的營業執照。據這里的工作人員說,營業執照是新改的。現在叫巨鵬,原來叫金冠假日。
原來沈陽金冠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并沒有人間蒸發,只不過是在主管部門的眼皮底下變更了公司名稱和法人,又重起爐灶另開張了。據了解,天津、西安等地也有公司在進行境外分時度假業務,這些活動有什么關聯嗎?
專家提醒參加分時度假要謹慎
對于分時度假,中國社會科學院的法學博士劉俊海認為,它與會員簽定的合同中就有陷阱,比如,在合同里頭通篇只是強調消費者的義務,大談特談客戶支付費用的義務,唯獨談到一個和咨詢公司有關的義務,就是協助消費者辦理有關護照與簽證手續,但有一句話說,本公司并不是百分之百地保證客戶得到簽證,對消費者來說,如果簽證拿不到,那每年七天的居住權根本就是天方夜譚;在客戶委托書里面有這樣一句話:本人明白按照合同法規定,在本人違約的情況下,定金是不能退還的,并且本人仍有責任按期交付以下第三條規定的款項,就是七萬三千五百元。這句話把消費者和商家通過協商解除合同的通道徹底堵死了。如果消費者想中途停止會員身份的話,那是萬萬不行的,你只能順著中介公司提供的路線一條道走到黑。
另外,劉俊海先生提醒消費者,對于外商投資企業,要有一個平常的心態,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都有一些不講商業信譽的商人,他們也有可能來中國,利用中國消費者對一些新事情或國外流行事情的不了解而行編。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京生指出這樣的公司常用的手段,一是誘導、誘騙的做法,比如,如果說某公司在一個飯店要開一個分時度假的推銷會,恐怕消費者是不會輕易去的,它會借一個名義,就是一個很有名的飯店,要搞一個咨詢性的、娛樂性的活動,電話邀請你去,那你就可能入圈套。還有,就是在簽合同的時候,他會說這是最后的機會,只有今天填了才會有優惠等等,誘惑消費者去交定金或者是全部交款。
董先生還提醒大家,首先要注意提供這種服務的經營者有沒有這種經營能力,它的主體資格經營范圍是不是國家法定的;第二個就是這種服務對你來講具有不具有可行性;第三要注意的是,那個分時度假的宣傳材料說可以協助你去近百個會員國的飯店去分時度假,那么這個承諾對于中國的消費者來說就是不現實的,根據我們現在的國情,對中國開放以旅游為目的地簽證的國家不足20個,近百個國家的旅游簽證如何辦得了?不能辦,分時度假如何完成呢?
其實,人們上當受騙,并不完全在于“分時度假”本身,而是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用人們對分時度假的不了解和想出國旅游的心理鉆空子。被騙去錢財的不僅僅是沈陽這幾位消費者,今年一月,廣東省消委會和深圳消委會針對廣東一些城市出現的受騙投訴就聯合發布了1號消費警示,提醒人們參加“分時度假”要謹慎。在這里《生活》也提醒您,面對不太了解的新的消費形式、投資方式等,一定要做出理性的思考和選擇。
(責任編輯:云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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