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3.15,今又3.15。40年前的今天,美國總統肯尼迪發表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講話,確立了消費者的安全、知情、選擇、申訴等4項基本權利。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將3月15日確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組織都要開展大規模活動,集中宣傳消費者的權利,顯示消費者力量的強大。1987年9月,中國消費者協會被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接受為正式成員,中國的消費者維權運動正式成為世界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指導部主任丁世和介紹,世界消費者維權運動大致經過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初創階段。消費者自發地組織起來,各種消費者組織大量建立,開始在消費者維權運動中擔當主要角色。第二個階段是發展階段。消費者問題逐漸得到政府的重視和支持,政府專門機構和司法機關在保護消費者活動中發揮的作用日漸突出。第三個階段是社會保護階段。一個顯著的特征是,許多企業也自覺參與進來,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主動與政府及消費者組織溝通。比照這個標準,我們發現,中國的消費者維權運動雖然歷史不長(全國第一個消費者協會成立于1983年),但發展比較迅速,目前正處于第二個階段的成熟期,少數行業(如家電)和地區已經進入第三個階段。
如果結合老百姓的切身感受,中國消費者維權運動還可以有更形象的說法:第一個階段是“覺醒”。中國人開始意識到,自己作為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擁有多項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第二個階段是“哭訴”。權益受到侵犯之后,消費者不甘于像以前那樣要么自認倒霉,要么知難而退,而是不屈不撓四處奔走,找了消協找工商,找了報社找法院,不討回公道誓不罷休。這兩個階段中,我們耳聞目睹了許多消費者身心遭受侵害的慘烈故事,也為許多消費者幾年、十幾年如一日堅持維權的悲壯行為深受感動。隨著維權運動的不斷深入,消費者群體的力量不斷壯大,維權能力也大大提高。第三個階段是“博弈”。消費者個人具備了自覺的科學消費和理性消費意識,消費者組織代表消費者與企業、與有關部門進行對話、協調和達成妥協的水平越來越成熟,消費者維權運動的群眾基礎越來越廣泛,可望對社會生活和社會歷史進程產生深刻的影響。
“博,局戲也,弈,圍棋也”,消費維權進入“博弈時代”,當務之急,各級消費者組織要精心錘煉“博弈”技巧,努力提高“博弈”能力,真正承擔起代消費者立言、為消費者請命的重大責任。
本報評論員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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