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譚亦芳、實習生梁宇、通訊員曹潤英) 你明明想買酸奶,可其實你買的只是“含乳飲料”。近日,廣州市技監局對市場上銷售的15種標稱酸奶制品進行了抽查,結果發現,雖然所有產品的衛生指標檢測均為合格,但“含乳飲料”打著“酸牛奶”旗號進行銷售的現象依然存在。
據介紹,酸牛奶是用純牛奶發酵制成的,屬純牛奶范疇;而含乳飲料允許加水配制, 在配料表上除了鮮牛奶外,還有水、甜味劑、果味劑等成分。從營養價值及口感來看,酸奶中含有豐富的蛋白質、脂肪、礦物質及因活性乳酸菌發酵而產生的大量活性物質;而含乳飲料中的營養成分含量僅有酸牛奶的1/3左右,并且很少含有活性乳酸菌;酸牛奶口感醇厚,而含乳飲料奶味較淡,突出多樣的水果風味。市技監局在抽查中發現,某些生產者故意混淆“含乳飲料”和“酸牛奶”這兩個原本不同的產品概念,如一些含乳飲料廠家開始在產品名稱上大打“擦邊球”,在產品包裝上用大號字標出“酸奶”、“酸牛奶”、“優酸乳”等含義模糊的產品名稱,只有細看才能發現旁邊還有幾個小字:“乳飲料”、“飲料”、“飲品”。甚至一些知名的乳制品企業也這樣做,包括樂百氏、三元牌、光明牌、燕塘牌、蒙牛、霞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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