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安12月20日消息:昨日,西安市碑林區法院就5歲男童狀告西安“麥當勞”一案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
法院認定西安“麥當勞”應為原告在其餐廳“兒童樂園”玩耍時摔成胳膊骨折負責,判決“麥當勞”賠償原告精神損失2000元、醫療費73元。
據華商報報道,9月18日,5歲的西安男孩巍巍隨同爺爺去西安麥當勞餐廳消費,飯后到餐廳二樓的“兒童樂園”玩耍,在玩耍過程中巍巍從滑梯上摔下受傷,送到醫院后診斷為右臂尺骨骨折。后因就藥費問題協商無果,巍巍的父母委托律師將西安麥當勞餐廳食品有限公司起訴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麥當勞”賠償他醫療費、父母的誤工費等10800元及精神損失費5萬元。11月28日碑林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西安“麥當勞”的兩位代理律師出庭應訴,并在庭審中辯稱“兒童樂園”有關設施無任何質量問題,孩子在“兒童樂園”玩耍應該有大人陪護,而原告無人陪護,才導致摔傷。
法院審理認為,孩子在麥當勞摔傷是事實,麥當勞應承擔責任,但原告方索賠精神損失太高,誤工費等于法無據,遂作出上述判決。(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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