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劍昌 潘錦文
近來,深圳市羅湖消委會不斷接到投訴:有些商家銷售各種終身服務消費卡有欺騙行為。羅湖消委會對此進行跟蹤調查摸底,并為許多受騙的消費者挽回了損失,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健身卡騙了千萬元
某部隊曾某和王某的投訴稱:一些朋友于去年1月11日根據報刊上的廣告到深圳彩田路某健身俱樂部,每人交1.38萬元成為該會的金卡會員。在入會時與該俱樂部簽訂了書面合同,合同期為1年。合同期滿后,該俱樂部必須在合同到期的3個月內,返還本金1.38萬元和贈送8000元的免費健身卡。從2001年1月11日至4月期間,他們多次電話上門與該會聯系,要求退還所交的本金并贈送健身卡。但該俱樂部財務負責人多次以無理及強硬的態(tài)度推說資金周轉有困難,無法履行合同。該俱樂部欺騙消費者,不講信用,嚴重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請消委會為他們主持公道,退還本金、贈送健身卡,并賠償電話費、交通費、誤工費共5000元的損失。
更加離譜的是,高女士等不少被該健身俱樂部欺騙的受騙者也紛紛向消委會投訴稱:他們三番五次地找俱樂部討說法,要求該俱樂部履行合同,俱樂部的人竟給他們家里打電話進行騷擾恐嚇:“我們知道你們的電話和地址,誰敢再繼續(xù)要求退款,我們就把你們家屬搞死,讓你們在地球上消失。”
羅湖消委會為調查真實情況,會同央視媒體,帶著先進的秘密拍攝設備,佯裝顧客,開展將近50分鐘的明察暗訪。了解到,該俱樂部制作了花6000元為1年、9800元為兩年、1.38萬元為3年、1.8萬元為5年、2.8萬元為終身卡的健身消費卡,已銷售各類健身消費卡達1000多張,有1000多人上當受騙,收取金額1000多萬元。他們掌握大量證據后,在俱樂部讓他們簽訂終身健身包金卡合同及支付2.8萬元的過程中,卻被俱樂部的人識破。他們突然遭到數十名來歷不明的大漢圍攻,他們不得不向110報警,尋求保護措施。在公安干警的保護下,該俱樂部總經理才趕來處理問題。經向其宣傳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和批評教育,最終雙方達成協議,由于金額大,俱樂部將其所銷售的各類健身消費卡逐步分批分期辦理退款手續(xù),同時保證在1年內全部兌現退清。
一次未消費卻不退卡費
深圳某中學的史老師和某公司的張女士,于去年9月在深南中路某健身俱樂部分別花4000元和3萬元購買健身卡、終身卡,但一次都沒有去消費過。她們多次與該俱樂部交涉要求退款,遭到拒絕,俱樂部稱交了錢就不能退,不論病死或什么理由都不退款。曾小姐也投訴稱:去年6月,她在建設路某健身俱樂部花2.5萬元和1300元購買了終身卡和計次卡(計次卡為50次、終身卡不限次數)。由于她用計次卡在7月份健身消費過兩次就因公到美國出差,直到今年7月底才回國。前幾天,她拿計次卡兩次去消費的過程中,該俱樂部負責人均稱此卡已過期作廢,要求她付款,她不同意,卻惹來不少大漢。出于無奈,她兩次均各交200元現金才得以脫身。她希望消委會解決此事,以免更多的顧客受騙。
小心上終身會員卡的當
據了解,目前有些賓館、酒樓、服裝專賣店、高爾夫球場等都相繼向消費者銷售各種終身會員卡。這些商家在賣卡時用各種手法把顧客入會之事捧得高高的,其夸耀之詞讓人感到一時的滿足和榮耀,并承諾一大堆根本就不可能履行的事情,什么積分分紅、到期回報、終身打折消費等等,欺騙消費者掏出積蓄,少則上千元、多則上萬元或數十萬元。有的商家賣的是終身卡,卻以各種理由隨意中止服務;有的承諾購終身卡可享受優(yōu)惠服務,實為“宰客”。一位干部近日投訴:為接待一批從家鄉(xiāng)出國考察順便來深圳的老領導,他在火車站附近某酒樓設宴。他本以為用朋友送的該酒樓終身會員卡能打八五折,便帶了兩三千元。哪知道,吃了兩桌普通酒宴,酒店竟要收8600多元,這還是打完折后的“優(yōu)惠價”。他連呼上當,只好通知家屬送錢結賬,使他在家鄉(xiāng)許多老領導面前丟了面子,顯得狼狽不堪。還有群眾反映:深圳某高爾夫球場賣的所謂“終身打高爾夫球消費卡”過去的售價竟為50萬元一張,現在降為30萬元一張。
據工商部門介紹,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一般有效期為5年左右,過了時間就需要重新核發(fā),甚至在有效期內每年還必須進行年審,一旦發(fā)現其有違法違紀行為,隨時都會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另一方面,多數商家的場地是租賃來的,租賃合同期一般都不會超過5年,到期就有關門的可能性。因此,要想指望這些商家能“終身”為廣大消費者提供一輩子安全可靠的服務,其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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